2018年3月5日教育部網站發布《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首次對外發布是3月21日),對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我們將《通知》中所附《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簡稱《2018年規定》)與《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簡稱《2017年規定》)逐條對比,大部分內容沒有變化。其中最大的變化是完全去除了兩條在2018年已經無效的條款,這樣總的條款數量從《2017年規定》的75條減少到《2018年規定》的73條。整體看,除了個別文字修飾的變化以外,我們可以發現主要有如下十四項變化。
1.隨遷子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后才能參加高考
《2018年規定》在報名辦法中,更明確規定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后在當地參加高校招生考試,按各省(區、市)公布的辦法執行。而在《2017年規定》在報名辦法中,是規定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高校招生考試,按各省(區、市)公布的辦法執行。而我國目前還是實行9年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后是初中畢業,參加高考顯然是不合適的。所以《2018年規定》糾正了《2017年規定》中的一個低級錯誤。
2.體檢的目的是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出相應的、規范準確的體檢結論
在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條款中,將《2017年規定》中的“對考生體檢作出相應的、規范準確的結論”在《2018年規定》中改成“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出相應的、規范準確的體檢結論”。這個變化從文字理解上似乎區別不大。但是嚴格說體檢的目的確實是向高校提供考生健康狀況,供高校錄取時參考。這樣改意義更貼切一些。
3.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要結合本省實際
關于殘疾人高考的條款中,《2018年規定》要求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按照有關要求,結合本省實際,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而《2017年規定》沒有“結合本省實際”這幾個字 。增加了“結合本省實際”這幾個字,這個變化顯然是目前殘疾人參加高考工作還存在一些困難,要結合實際不強行搞一刀切。
4.參加高考改革試點省(市)招生的高校不再要求向社會提前公布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
在高校招生章程的內容條款,《2017年規定》中規定“參加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試點省(市)要求提前確定招生專業(或專業類)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要求及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等,提前向社會公布”。而在《2018年規定》中刪除了“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這幾個字。事實上高考改革試點省的評價學生綜合素質工作還很不成熟。立即要求高校提出“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辦法”目前還不合時宜。
5. 要求高校安排招生來源計劃中相關說明須與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2018年規定》中的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條款中增加了一項要求,就是高校在安排招生來源計劃時,來源計劃中相關說明須與招生章程保持一致。估計是此前有些高校不夠嚴謹,出現過來源計劃中相關說明須與招生章程不一致的情況,需要特別強調一下。
6. 模擬投檔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正式投檔前招生計劃的調整
模擬投檔的作用和目的是在正式投檔前給高校提供調整招生計劃的參考依據!2017年規定》中,模擬投檔在文字敘述上是放在順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說明前面!2018規定》將模擬投檔的敘述向后移,放在順序志愿的說明之后,平行志愿的說明之前?此剖窃趶娬{模擬投檔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正式投檔前招生計劃的調整。我們分別把《2017年規定》和《2018年規定》的相關原文羅列出來對比,對變化就能體會得更清楚了:
《2017年規定》第40條:
40.各省級招委會和高校要結合本省(區、市)和本校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投檔錄取規則,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愿的關系。省級招辦應向社會公布投檔規則,在投檔前向各有關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況。高校根據在生源省(區、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并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省級招辦按高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018年規定》第40條:
40.各省級招委會和高校要結合本省(區、市)和本校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投檔錄取規則,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愿的關系。省級招辦應向社會公布投檔規則,在投檔前向各有關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況。高校根據在生源省(區、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生源分布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省級招辦按高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7. 刪除“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禁令
《2017年規定》中關于高校錄取的規定中要求高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而在《2018年規定》中刪除了最后一句“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的禁令。晨霧認為這并不是鼓勵高?梢浴俺媱濅浫 。解除這項禁令,是為了滿足常見的一些需要追加少量招生計劃的情況。經過一定審批備案程序還是可以做的。不是說只要超計劃錄取就一定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