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將到來,青海省教育廳印發通知,明令禁止中小學校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對有償補課實行“零容忍”制度,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核實一起、處理一起,并將查處結果作為各級教育部門評優評先、職務晉升、職稱評聘、教師資格認定、績效工資發放等的重要依據。
青海規定,對發現并經核實存在違規補課行為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通報、撤銷榮譽稱號,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并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同時,對進行有償補課的中小學在職教師,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吊銷教師資格或行政撤職、開除等處分,堅決遏制教師“課內不講課外講”“上課不講輔導講”等師德敗壞、影響惡劣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