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評估指的是一級學科整體水平評估,主要目的是為了服務大局、服務高效,服務社會。以下是第一輪學科評估到第四輪學科評估的時間介紹:
第一輪學科評估:2002年開始,2004年公布;
第二輪學科評估:2006年開始,2009年公布;
第三輪學科評估:2012年開始,2013年公布;
第四輪學科評估:2016年開始,2017年公布;
在預測第五輪學科評估結果之前,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全國第五輪學科評估指標體系。第五輪學科評估指標體系主要分為四個方面:
一是人才培養質量,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特色成效,出版教材質量、課程建設與教學質量、科研育人成效、學生國際交流情況,在校生代表性成果、學位論文質量以及學生就業與職業發展質量、用人單位評價。
二是師資隊伍與資源建設,包括師德師風建設成效、師資隊伍建設質量,以及支持平臺和重大儀器情況。
三是學科研究方面,包括科研成功(與轉化),科研項目與獎勵,藝術實踐成果,藝術、設計實踐項目與獲獎情況等。
四是社會服務與學科聲譽,包含了社會服務奉獻,國內聲譽調查情況以及國際聲譽調查情況。
同時,在《第五輪學科評估工作方案》中,教育部還強調了學科評估要堅決突破“五唯”、“頑疾”,要把人才培養質量放在首位,要堅持“定量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