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公司根據財會業務需要設置專門從事財會工作的職能部門,明確財會工作崗位要求,科學、合理地組織會計工作。
第二條 公司根據《會計法》設置會計主管、出納、會計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個多崗,但出納不得兼稽核,會計檔案保管不得兼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會計工作要有計劃地定期輪換。
第三條 會計人員必須具有會計從業資格,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門是企業會計核算、會計信息提供、資產安全控制、成本費用控制、財務預算、營運效率的考核與評價的專業部門,其職能如下:
1、負責辦理企業資產、負債業務的核算;
2、負責辦理企業收入、成本、費用等的計算和會計核算;
3、負責資金交易和資金拆借業務的會計核算;
4、負責納稅核算和稅務申報;
5、負責編審匯總和分析企業有關的會計報表;
6、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會計檔案;
7、負責對企業經濟活動的事后監督與稽核。
第五條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一)會計核算。
會計人員要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時報賬,如實反映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收支情況,及時地提供真實可靠的、能滿足各方需要的會計信息,是會計人員最基本的職責。
(二)會計監督。
1、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2、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按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3、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不符的,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及時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不予辦理。
(三)制定本單位辦理會計事項的具體辦法。
(四)參與制定經營計劃、業務計劃,考核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五)辦理其他會計事項。
第二章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 根據企業的業務量多少、資產規模、經營管理的要求、核算組織形式、核算手段等設置會計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是一個單位對會計工作進行具體分工而設置的各個職能崗位。有明確分工和職責,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強化會計工作管理職能。設置會計工作崗位要符合內部控制制度要求的原則,這樣有利于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務,不斷提高業務素質,有利于建立崗位責任制。
(一)會計主管崗位責任制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本部門財務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2、根據公司方針、目標、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和落實工作。
3、負責審核、分析、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合理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及時進行工作總結。
4、負責會計監督。
5、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6、對本部門財務會計工作定期布置、檢查、總結。
7、組織會計人員學習,針對公司經營目標新業務發展方向,制定培訓計劃,考核業務工作。
8、負責審核會計報表,監督稅務報表申報情況。
9、完成領導臨時布置的各項工作。
10、負責對公司新業務進行財務支持。
(二)會計崗位責任制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賬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和總賬,對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以及資產增減進行核算。
2、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
3、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4、負責公司稅金的計算、納稅申報工作,按時、準確編制各種納稅申報表。
5、及時做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6、負責準備稅務檢查的相關資料及接待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
7、負責維護公司與稅務機關的日常關系,及時進行信息聯絡與溝通。
8、協助會計主管做好部門內務工作,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出納崗位責任制
1、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業務。
2、登記現金和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保證賬證相符、賬款相符、賬賬相符,發現差錯(月度內的)及時查清更正。
3、認真審查臨時借支的用途、金額和批準手續,嚴格執行領用支票的手續,控制使用限額和報銷期限。
4、正確編制現金、銀行的記賬憑證及時傳遞。
5、嚴格審核報銷單據、發票等原始憑證,按照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做到合法準確、手續完備、單證齊全。
6、負責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做好有關單據、賬冊、報表等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7、負責掌管公司財務保險柜。
8、負責編制資金狀況結余表。
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附則
第七條 各崗位工作實行計劃進度時限管理。
(一)結賬時間:每月最后一天。
(二)會計報表:每月初1~7日內。
(三)納稅申報及稅費解繳工作:月度申報工作每月1~12日之前;季度申報工作每季初1~14日之前;所得稅年度申報工作為次年4月末之前。
(四)其他工作時限按工作計劃進度表日期執行。
第八條 工作權限
(一)會計崗位在當月結賬后發現的會計差錯,必須上報總經理批準后,根據領導批示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和調賬工作。
(2)出納崗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部過程。貨幣資金支出實行“總經理審批制”。
第九條 財務專業知識學習
(一)會計人員根據所在崗位和公司經營發展業務規劃的方向,即時調整業務學習側重點。
第十條本 管理制度自二0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一條 公司可以根據本管理制度及本公司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公司安全部門職責范圍有哪
時間:2023-09-16 14:0:16工程安全部的工作職責和工
時間:2023-09-17 16:0:35工程安全部崗位職責有哪些
時間:2023-09-19 14:0:32排長職責的內容是什么 排
時間:2023-09-17 1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