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廈門理工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廈門理工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廈門理工學院(國標代碼11062)。廈門理工學院為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是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和福建省示范性應用型本科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面向全國招生。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學制:四年。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理工路600號(郵政編碼:361024)。
第三條廈門理工學院秉持“以學生為本,為產業服務”的辦學理念,遵循“明理精工,與時偕行”的校訓,積極探索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對外合作三位一體的特色發展道路,建設“親產業、開放式、國際化”的高水平應用技術大學。
第四條廈門理工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ㄊ小⒆灾螀^)制定的錄取政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廈門理工學院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成員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廈門理工學院在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吸納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廈門理工學院招生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決策咨詢、民主監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作為廈門理工學院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法規,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第八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本科招生督查組,負責對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進行職能監督,發現相關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協助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做好調查、處理。
第九條學校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的“十二條禁令”,嚴格執行“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規定,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的要求。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廈門理工學院對照福建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學校學科專業發展規劃、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生源結構、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編制分。ㄊ、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報省級主管部門審批后面向社會公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查閱廈門理工學院招生網(http://zsb.xmut.edu.cn)或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高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廈門理工學院招生計劃調整原則:錄取期間,未完成的計劃根據各省生源的實際情況,堅持集體議事原則,在征得省級計劃主管部門的批準后進行計劃調整,優先投放生源質量好的省份。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條廈門理工學院各專業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公共課安排教學。報考英語、中外合作辦學(含本科國際課程教育項目)等專業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此外,其他招生專業(類)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
第十三條報考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有關考核要求按相應的簡章和相關通告執行。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學生入學后,廈門理工學院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廈門理工學院各招生專業(類)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文件和廈門理工學院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廈門理工學院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廈門理工學院在北京、天津、山東、浙江、上海、海南等省市各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以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廈門理工學院根據生源省份的出檔規定和報考生源質量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以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調檔;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調檔。
第十八條廈門理工學院在各省(市、自治區)普通文理類的專業錄取時設定3分的專業志愿級差(即第一專業志愿與其他專業志愿之間級差,其他專業間不設級差),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進行專業調配?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考生由學校根據錄取情況調劑至其他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內蒙古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廈門理工學院原則上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條廈門理工學院藝術類招生
一、成績的認定。報考廈門理工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專業統考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必須均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藝術本科合格線。廈門理工學院組織專業單獨考試的省份采用?紝I成績錄取,考生的?紝I成績必須合格。
二、設計學類(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專業(類)錄取規則。高考文化成績合格,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高考文化成績÷文化滿分×50)。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順序排序(綜合改革省份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等科目順序排序),擇優錄取。
三、表演專業錄取規則。高考文化成績合格,按考生的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當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文(理)科綜合、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順序排序(綜合改革省份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等科目順序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廈門理工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含本科國際課程教育項目)專業只錄取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滿分70%且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進行專業調劑錄取,請謹慎填報。
第二十二條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規則按《廈門理工學院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新疆班等錄取規則按教育部和各。ㄊ小⒆灾螀^)制定的有關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費標準
一、普通專業:5040元/生•學年。
二、重點學科類專業:5460元/生•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8640元/生•學年。
四、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學年5460元/生•學年,三、四學年16000元/生•學年。
五、閩臺合作辦學項目(含“3+1”培養模式、“4+0”培養模式):普通文理類專業1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生•學年。其中,“3+1”培養模式的學生視情況可前往臺灣合作高校學習一年,在臺學習階段學費均按照臺灣合作高校的收費標準由合作高校收取。
六、與新西蘭維多利亞大學合作辦學的電子信息工程專業:20000元/生•學年;本科國際課程教育項目的財務管理、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28000元/生•學年。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均按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由國外大學收取。
七、在廈門理工學院就讀的少數民族預科生:504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五條住宿費標準
一、廈門理工學院統一安排學生宿舍(不含留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為:1000元/生•學年。
二、在境外學習階段住宿費均按照境外合作高校的收費標準由合作高校收取。
以上收費標準根據價格管理部門審批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辦法清退
一、繳費后未入讀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90%予以清退。
二、繳費后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80%予以清退。
三、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按收費標準的50%予以清退。
四、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五、被開除學籍的,其學年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具體實施按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處理。
第二十七條獎、助學金設置
一、廈門理工學院設有綜合優秀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熱心教育事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在學校設立的各種獎學金;對特別優秀的學生,推薦申報國家獎學金;對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推薦申報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廈門理工學院貫徹國家資助政策,完善困難學生幫扶機制。延伸“綠色通道”,搭建“綠色長廊”,即學校撥出?钣糜谘a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到校報到所用路費和學期初的基本生活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銀行或信用社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可于入學后到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還提供國家助學金、臨時特困補助、就業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助學基金和創新創業扶持基金等。
第七章 新生入學及培養管理
第二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廈門理工學院簽發的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請假超過一周以上者,需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不到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學習年限。學生的學習年限以專業基本學制為參考,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學生的在校具有學籍的時間即總修業年限為本專業基本學制(一般本科專業為四年)加兩年。允許學生休學創業,分階段完成學業,其總修業年限在其專業彈性修業年限的基礎上再增加兩年。
第三十條學生入學后轉專業根據《廈門理工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廈理工教﹝2020﹞7號)執行。
第三十一條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且成績合格、符合學校畢業條件者,由廈門理工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授予廈門理工學院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xmut.edu.cn
學校微信公眾號:廈理工e起來
招生辦網址:http://zsb.xmut.edu.cn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廈門理工學院招生辦
招生辦電話:0592-6291678
招生辦傳真:0592-6291618
招生辦郵箱:zsb@xmut.edu.cn
監督電話:0592-6291819
紀委紀檢監察舉報投訴郵箱:jwjs@xmut.edu.cn
第三十三條廈門理工學院沒有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學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以廈門理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悖,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各。ㄊ、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各。ㄊ、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廈門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集美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及
時間:2024-07-11 10:0:19福建師范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0:0:12集美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入
時間:2024-07-11 09:0:58福建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