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文件 榆政教發〔2015〕102號
各縣區教育局、高新區教育局,局屬各單位:
一、時間安排 全市普通中小學2014至2015學年暑假定于7月18日起假。
現將2015至2016新學年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第一學期 (1)義務教育學校 全市義務教育學校一至八年級于8月30日開學報名,8月31日正式上課;1月16日(臘月初七)放寒假,全學期共20周。九年級于8月23日開學報名,8月24日正式上課;1月23日(臘月十四)放寒假,全學期共22周。 (2)普通高中學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級于8月30日開學報名,8月31日正式上課;1月23日(臘月十四)放寒假,全學期共21周。高中三年級于8月3日正式上課;1月30日(臘月二十一)放寒假,全學期共26周。 2.第二學期 (1)義務教育學校 全市義務教育學校于2月28日(正月二十一)開學報名,2月29日正式上課;7月9日放暑假,全學期共19周。 (2)普通高中學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級于2月23日(正月十六)開學報名,2月24日正式上課;7月16日放暑假,全學期共21周。高中三年級于2月15日(正月初八)正式上課。
二、有關要求 1.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規定,普通高中學校和義務教育學校假期(包括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和農忙假)分別是13周、11周。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各地應當針對每個學期長短不一的情況,調整學年教學時間”意見,我市將義務教育九年級中考后2周多教學時間,調整到九年級第一學期(提前1周開學,推遲1周放假),九年級任課教師部分寒暑假休息時間調整到中考后。高三年級高考后6周教學時間,調整到高三年級第一學期(提前4周開學,推遲1周放假),1周調整到第二學期(提前1周開學)。高三年級任課教師部分寒暑假休息時間調整到高考后。
2.各縣區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教育局發布的中小學校歷,科學、合理安排教學,嚴格按照進度教學,不得隨意超前或滯后、隨意增加或減少課時,特別是嚴禁初中趕超課時,出現八年級下半學期即完成九年級部分或全部教學任務的違背教學規律和違反規定的行為。全市各普通中小學須按規定時間開學、放假,未經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開學或推后放假。重大節日放假辦法執行國務院及市人民政府關于節假日安排的相關規定。嚴禁學校利用寒暑假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組織學生到校集中補課或上新課。各縣區教育局要定期、不定期對轄區內各學校執行中小學校歷安排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3.省管試點縣神木縣、府谷縣不在本《校歷》執行范圍內,兩縣應自行制定中小學2015至2016學年校歷。
全市各幼兒園參照執行本通知中的小學開學、放假時間;職教中心(職業中學)參照本通知中的普通高中開學、放假時間。
榆林市教育局 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