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處歐亞板塊東南部,地質構造復雜,受太平洋板塊、印度洋板塊的擠壓作用,地震斷裂帶十分發育,地震活動范圍廣、強度大、頻率高。地震,簡而言之就是地面震動,但完整的解釋應該是指在地球內部某處激發的能量波,向上傳播到地面時因受阻而快速釋放能量,造成地面振動、晃動或破裂的現象。也就是說,一次地震產生過程由三個階段組成:能量激發、能量傳播和能量釋放。人的感官能直接覺察到的地震前兆稱為地震的宏觀前兆,簡稱宏觀前兆。比較常見的有,水位、水質異常,動、植物的習性異常,電磁場異常等。震前井水等地下水的異常變化,主要表現為水面陡漲陡落、變色變味、翻花冒泡、溫度升降,泉水流量的突然變化,溫泉水溫的突然變化。那么本文將為你介紹關于懷化地震帶發布的一些信息以及懷化歷史上上的地震記錄相關知識,地震來了我們該怎么逃生和注意事項。
我們翻開《常寧縣志》,上面有一段這樣的文字:“周魯襄公十六年(春秋時期,公元前557年)甲子地震”,這是湖南文獻中對地震的最早記錄。然而經過專家考證,這本《常寧縣志》刊于雍正時期,關于地震的記載是抄《史記》的內容,發生地點應該在魯國,而不是湖南。東漢以前,幾乎所有關于湖南地震的記載都是牽強附會。
東漢末年開始,地震有了較確實的記錄:公元3世紀和4世紀,湖南地震各有兩次,5世紀沒有記載,6世紀有一次,7世紀沒有,8世紀有一次,9世紀有一次,10世紀沒有,11世紀有一次,12世紀沒有,13世紀有一次。1000年的時間里,文獻上記錄的湖南地震只有寥寥9次。如果采用技術手段對湖南進行地質分析,地震次數將有所增加。2004年湖南省政府新址土方工程剖面的古地震遺跡,專家經過地質分析得出結論,長沙曾有過至少兩次強度在7.0以上的地震活動,這在文獻中并未記載。
明清時期,文獻記載的地震次數明顯增加。之所以會增加,不是地震突然滾滾而來,而是之前對地震的記載有大量遺漏。明清時期,史料記載更加詳細和權威。1500年以后,我國史料記載的較大地震才是基本可靠的。
1449年9月1日,湖南宜章發生地震,“三日泉水流出盡赤”,這是明代對于湖南地震最早的記錄。
從1449年到1630年,這180年里,有49年發生了地震,平均每三年半有一次。27個縣有地震記錄:其中地震五次者有岳陽、沅江、衡陽三縣;地震三次者有臨湘、瀏陽、常德、漢壽、益陽、寧鄉、湘鄉、新寧、安化九縣;地震兩次者有靖州、安鄉、永定、常寧等縣。數據可以看出,洞庭湖區的常德、漢壽、沅江、澧縣、安鄉、岳陽、臨湘已形成一個多地震區,幾次4級以上地震,多發生在洞庭湖濱湖各縣。除了湖區,邵陽、新化、新寧、安化等縣又是一個小地震區。
1556年1月23日,中國山陜大地震,至少82萬人被壓死。山陜大地震震級為8級,以山西、陜西和河南,波及到了湖南。臨湘、澧縣、平江、安鄉、瀏陽發生地震,房屋震塌,壓死人畜甚多。
1631年常德大地震榮王府倒塌
1631年,羊年。崇禎皇帝憂心忡忡。李自成自號闖將,與張獻忠會合;后金兵圍大凌城(今遼寧錦縣),明朝守將降金。運氣已不站在明王朝這一邊。
那一年,還有一件事被計入了當年的大事記,常德發生了湖南有地震記載以來第一次大地震,震級約為7級。
當時在常德的明藩王是榮王朱由枵。榮王家族與常德關系密切,1508年,明憲宗朱見深的第十三子朱佑樞到常德就藩,朱佑樞及其子嗣在常德總共生活了135年,對常德的政治、經濟、文化產生了重大影響。他們按照京城王宮的模式,修建榮王府,還請來了北京的能工巧匠,歷時11年才建成。榮王府在常德“西北一里”,規模宏大,盛極一時,簡直就是一個小皇城。
8月15日夜,榮王府靜謐如常。突然,轟隆隆巨響從西北傳來。須臾,黑氣障天,地裂,黑泉涌出有兩三丈高,腥氣逼人。瞬間榮王府宮殿倒塌,城垣房屋倒塌無數,壓死
男女共60人。巡按白士麟向朝廷奏報了這次地震,并特意突出了榮王府的災情,可見榮王府是常德的標志性建筑。地震以常德至澧縣包括安鄉為中心,影響了省內外68個縣。之后余震不斷,持續了幾年。
與震中距離愈遠,震情愈輕,一些地方只能算是有震感:岳州(今岳陽),距離震中120公里,震時仿佛有金睛閃爍,環繞民居,所在地裂,黑沙噴涌,腥氣逼人;大庸(今張家界),距離震中138公里,聲吼如雷,內城房屋崩倒壓死多人,鄉村遍地裂陷;善化(今長沙),距震中約170公里,地大震有聲;零陵(今永州),距震中約360公里,1631年的地震僅僅記述為“地震”二字。
常德大地震后幾年,湖南一直為地震所擾。清朝時期,湖南地震多為零星小震,仍以洞庭湖西北各縣最多。值得注意的是,地震范圍有所擴大,湘西三縣辰溪、吉首、鳳凰都有了地震記載,說明落后地區的文明程度有所提高。
民國初年常常春節鬧地震
時間轉眼到了民國。
1931年8月12日,湘鄉銅梁鄉蔣市街。下午兩點,發生地震,地震持續約兩三分鐘。湖南大公報稱,湘鄉發生強烈地震。地震有多強烈?不過是墻壁微有倒塌,田禾樹木倒地甚多。池塘里的魚蝦躍起,地震沒有造成人畜傷害。此次地震震級不到5級,成為民國時期湖南唯一的較大地震。
湖南大公報的這篇報道,還提及七月初的一場地震。地震發生在新化縣城西南三十里的洋溪,是輕微地震。床鋪搖動、桌椅震動發響、人站不穩,是民國地震的典型描述,地震都不大。
1972年,湖南開始對地震進行定量觀測。從1911年到1972年的61年時間里,湖南有31年發生了地震,地震次數為83次,分布于26個縣:臨湘12次,湘潭8次,慈利7次,長沙6次,澧縣5次,石門4次,寧鄉、醴陵、株洲、安鄉、華容、永順、汝城各三次,望城、沅陵、岳陽、常德各兩次,桃源、漢壽、南縣、益陽、大庸、雙峰、新化、隆回、嘉禾各一次。
這一時期,地震次數較以往各個朝代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記錄較為詳細,缺漏較少。多震地區仍然是洞庭湖周邊各縣。
讓人詫異的是,民國初年的地震多發生在春節:1914年,正月初三,南縣、安鄉、長沙;1915年,正月初三,長沙、湘潭、醴陵、株洲;1917年正月初二,岳陽、長沙、湘潭;1918年正月,寧鄉、醴陵、岳陽、湘潭。
春節里鬧地震,想必是非常深刻的記憶。曾國藩長孫曾廣鈞為此寫了一首詩,描寫了1917年和1918年發生在春節的兩次地震:去年正月二,地震人不覺,但聞老漁言,君山搴一角;今年正月三,震勢劇于昨,忽然頭昏眩,杯盞相擊搏。
1972年,湖南開始用儀器記錄地震。從1972年到2013年,湖南共發生可測定參數的地震962次,其中4級以上的地震為6次,3.0-3.9級地震44次,2.0-2.9級地震共497次,1.0-1.9級地震共415次。期間發生的最大地震是發生在常德澧縣的4.3級地震。這一時期地震主要分布在湘中的寧鄉及婁邵地區、湘北的常德地區以及南面的郴州三個區域。
破壞性地震已是湖南人的久遠記憶。
1、地震災害。強烈的地震,會引起地面強烈的振動,直接和間接地對社會及自然造成破壞。直接破壞如:由于地面強烈震動引起的地面斷裂、變形、冒水、噴沙和建筑物損壞、倒塌以及對人畜造成的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等。這種由地震引起的破壞,統稱為地震災害。
2、地震次生災害。地震次生災害是指:由于強烈的地震使山體崩塌,造成滑坡和泥石流;水壩河堤決口造成水災;震后造成瘟疫流行;引燃易燃易爆物造成火災、爆炸;由于破壞管道造成毒氣泄漏;細菌和放射性物質的擴散對人畜生命造成威脅等等。
城市是個生命線工程高度集中的地區,地上地下各種管網密布,地震造成次生災害尤為突出,如1975年2月4日我國海域發生的7.3級地震,造成鞍鋼因此停電停水而凍結,高爐停產;造成營口水電設施被破壞,全市停水停電,使城市癱瘓。1976年7月28日我國唐山發生的7.8級地震,使開灤礦供電中斷,用水猛增,礦井被淹;使天津堿廠白灰埝滑坡導致30多人喪生;使化工廠閥門被破壞并溢氯毒死5人。1964年6月19日,日本新宿7.5級地震,使油庫受震起火,大火燒了360小時,直至原油被燒盡,300多所民房,工廠無一幸免。1906年4月18日美國舊金山8.3級地震,導致火爐翻到一起大火,供水系統破壞,大火持續三天三夜,10平方公里市區因而化為灰燼。
地震引起人體的損傷和死亡的重要原因有建筑物的坍塌、煤氣泄漏、觸電、溺水和火災。其中最多的致傷致死原因是建筑物坍塌。此外,地震的震動和恐怖心理,會使原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病的人病情加重、復發或猝死。
3、地震是引起火災的原因。強烈地震發生后,隨著房屋的倒塌,電網被拉斷,煤氣、油庫、石油及天然氣掛鮮活易燃易爆危險品被破壞并遭遇明火而引起火災。據歷史資料記載,火災是地震時最常見的一種次生災害。
例如:1923年9月1日日本關東8.3級大地震時,在距震中90公里的橫濱有208處起火,燒了三天三夜,橫濱基本被燒光。在距震中100公里的東京,半小時后有139處起火,化學藥品及油類等易燃易爆物品越燒越旺,再加上水源斷絕,使大火蔓延。在毀壞的50萬所房屋中,有40萬所是被大火燒燒毀的。在死亡的10萬人中,有9萬多人被大火燒死的。
4、地震時要注意水患。地震如果發生在沿海,能激起巨大的海浪,造成海嘯。發生在水庫附近時,則易造成壩堤震裂,出現意外的險情。尤其是水庫,如果決口,必將造成相當大的損失。比如,1786年6月1日我國四川省康定南發生7.5級地震,大渡河沿岸山崩引起河流堵塞,斷流10日后河道潰決,高數十丈的洪水洶涌而下,淹沒民眾十萬余人。所以,平時要做好抗震加固等預防工作,做到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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