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一部署,吉林省開展了全省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并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本次調查的時點為11月1日零時,以全省為總體,以9個地級市為子總體,采取分層、二階段、概率比例、整群的抽樣方法,共抽取了1771個村級調查單位,調查設計樣本量為44萬常住人口,即抽取大約1.6%的比例開展人口調查,F將根據1%人口抽樣調查樣本數據匯總推算的全省人口主要數據匯報如下:
一、常住人口
末,全省常住人口為2753.3萬人,與末常住人口2752.4萬人相比,增加0.9萬人;與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時的2745.3萬人相比,增加8.0萬人。
二、家庭戶人口
末,全省共有家庭戶907.7萬戶,家庭戶人口為2653.3萬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92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基本持平。
三、性別構成
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為1390.4萬人,占總人口的50.50%;女性為1362.9萬人,占總人口的49.50%。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為102.02。比下降0.17;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下降0.65。
四、年齡構成
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4歲的人口為329.9萬人,占全部人口的11.98%;15-64歲的人口為2122.9萬人,占總人口的77.10%;65歲及以上的人口為300.5萬人,占總人口的10.92%。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比重基本持平;15-64歲人口比重下降2.5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5個百分點。
五、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以上)教育程度人口為346.6萬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教育程度人口為433.1萬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為1121.3萬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口為647.4萬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人口由9890人上升為12578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16866人下降為15732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42069人下降為40726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口由24059人下降為23514人。
六、城鄉構成
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1522.8萬人,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1230.5萬人,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即城鎮化率)為55.31%,比上升0.50個百分點;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上升1.96個百分點。
七、自然增長狀況
11月1日至10月
31日,全省出生人口為16.2萬人,死亡人口為15.2萬人,自然增加人口1.0萬人。出生率為5.87‰,死亡率為5.53‰,自然增長率為0.34‰。與相比,出生率下降0.75個千分點,死亡率下降0.69個千分點,自然增長率下降0.06個千分點;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2.04個千分點,死亡率下降0.35個千分點,自然增長率下降1.69個千分點。
備注: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根據調查結果的推算數。
2.調查對象是指調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抽中調查小區內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3.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4.11月1日零時,0-15歲人口為349.5萬人,16-59歲人口為1914.2萬人。
5.城鄉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國境內城鎮、鄉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鎮、鄉村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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