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問政,身份證什么時候可以異地補辦,據小編了解,我國將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
網友問政:
不是大慶本地戶口,身份證到期。可不可以在大慶補辦?不是大慶人可以辦護照嗎?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續?
大慶市公安局回復如下:
你好!外地戶口異地辦理身份證和護照國家定于7月份開始,省廳有通知后我們立即公布。謝謝!
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這一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公安部于近日印發了《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將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
焦點
1、為何2017年才可異地補辦?
此次出臺的意見全文中對實現身份證異地受理的時間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逐步開展異地受理。2017年7月,在全國各地全面實施“三項制度”。
據介紹,目前10個試點省市已完成有關系統升級,正在制定并向社會公布試點方案。
此前新京報記者在對身份證異地受理進行調查時曾了解到,如果某些省份在深圳設立了駐深辦事點并可以受理身份證辦理,那么該省在深人員便可以在當地辦理身份證。
至于為何此項工作要到2017年才能全面落地,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表示,這是因為我國人口多,各地情況不同,還涉及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業務流程調整完善、裝備設備配置和人員技能培訓等大量工作。
2、哪些人可以異地辦理身份證?
如果開放身份證異地受理,哪些人可以不用返回戶籍地便可辦理身份證呢?
意見表示,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改革現行居民身份證辦理機制,對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委托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
按照此條規定,可以申請異地辦理身份證的人員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
而對于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公安機關將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
此外,對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人員,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對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
對于以上不能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情形,當事人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異地換領身份證,怎么操作?公安部就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的流程進行了詳解: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此外,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周期和任何收費。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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