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條例》突出重點、針砭時弊,實現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的有機銜接,凸顯“黨紀嚴于國法”的高標準。重修后的《準則》對原有的黨員領導干部,擴展到黨員干部,體現從嚴治黨的方方面面。中央對黨內兩大法規采取“一攬子”修訂的方式,分別確立黨員應當遵循的道德“高線”和不能觸碰的紀律“底線”,德法相依,相輔而行,將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
一是把學習貫徹《條例》和《準則》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要對照文件要求,在“嚴”和“實”上做文章,堅持把學習《條例》和《準則》擺上突出位置,科學安排學習時間,注重實際效果。做到以身作則,按照《準則》規定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做學習貫徹的表率,做模范踐行的表率。
二是把學習貫徹《條例》和《準則》與規范個人的言行結合起來。要充分認識到學習貫徹《條例》和《準則》的重要性,每個人都要對照自身存在的不足找差距,精研細磨,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范。堅持高標準,守住底線。
三是把學習貫徹《條例》和《準則》與審計實際工作結合起來。要認真把握《條例》和《準則》的實質和內涵,領會其對審計實際工作的指導作用,學深學透,活學活用,把《條例》作為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工具書,加大查處違反《條例》行為的力度,堅持用紀律和規矩去衡量被審計單位和責任人,使紀律立起來、嚴到位、管到位。
篇二
近日,經過一年多的修訂和完善,中央印發了新版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的《準則》和《條例》是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成果,它為全面從嚴治黨劃出了明確的道德和紀律紅線。與舊版本相比,新的《準則》和《條例》覆蓋對象更全、紀律要求更嚴、主題宗旨更明,為組織部門更好的履行管黨治黨職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全省公安隊伍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原原本本學習《準則》和《條例》,深刻領會、準確把握其精髓和實質,并內化于心、外踐于行,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結合實際抓好執行。把紀律融入到各項公安工作和隊伍管理中,將公安反腐倡廉工作實際與《準則》和《條例》“對表”,進一步梳理監督執紀問責的思路方法。將“兩個清單”、“四種形態”、“六大紀律”等理論成果運用到實踐中去,在紀律執行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嚴格履責管好隊伍。全省公安紀檢監察部門必須敢于擔當,堅決履責,把紀律挺在前面,用紀律管住管好民警隊伍,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加強監督執紀,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行為。堅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