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是為了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改革委、建設部于2004年1月1日發布施行的相關管理條例,共計二十四條。那么朝陽物業管理條例最新版全文是如何修訂的呢?本文小編為你整理關于朝陽物業管理條例最新全文、附收費標準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今年7月21日,市政府以第35號政府令的形式下發了《朝陽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稱新《辦法》),對規范我市物業收費行為,提高物業服務管理水平,將發揮重要作用。
與2010年朝陽市物價局、朝陽市房產局下發的《朝陽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下稱原《辦法》)相比,新《辦法》主要有八個方面的不同。一是行文層級由以前層級較低的部門制定上升至政府令。二是新《辦法》提高了指導性標準。同樣分四個等級,新標準取消了一級的封頂限制,同時將二級上限標準由原標準0.70元提高到0.90元,提高了0.20元。三級標準由原標準0.50元提高到0.60元提高了0.1元。三是規范并降低裝修垃圾清運服務費。原《辦法》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按建筑面積協商收取每平方米不超過10元的服務費,實際上此項協議收費已經變成強制收費。新《辦法》對服務費制定了最高標準,為100平方米(含以上)每戶不超過300元,100平方米以下每戶不超過200元。四是新《辦法》管理范圍增大。原《辦法》僅對住宅物業費做了規定,對停車服務收費、電梯運行費、門卡、車輛卡的收費表述不清晰。新《辦法》明確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包括:住宅物業費、停車物業費、電梯運行物業費、門卡、電梯卡等其他物業費用,并分別制定了指導性標準。對閣樓、車庫、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收取物業費問題進行了明確。五是新《辦法》對停車服務收費做了詳細規定。隨著業主車輛的增多,停車服務管理和車位出租(出售)費用爭議較多,新《辦法》區分不同情況,分別做了規定:一是與住宅相連的單體車庫,或雖不與住宅相連,但在地面上沒封閉管理的成排的單體車庫,按房產證登記面積執行50%居民住宅物業費標準。二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地或共有道路停車問題,這是目前管理上的難點和盲點!哆|寧省物業管理條例》將管理權交給業主大會,所以這次新《辦法》規定:“業主大會成立前,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停放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收取相關費用”。業主大會成立并與物業公司協商同意后,由于物業公司要提供停車管理服務,應該收取停車物業費,在指導性標準內,經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商定后,報房產部門備案,由物價部門實行《收費許可證》管理。三是地下封閉式車位、車庫。產權大部分是業主的,由物業公司管理,涉及用電、消防、車輛有序管理等,需要支出電費(感應燈、通風)、雇傭保安、保潔等費用,應該收取停車物業費,原《辦法》沒有具體規定,在部分小區引起爭議,新辦法對此制定了停車物業費最高指導性標準。六是新《辦法》規定了前期物業收費最高標準。原《辦法》對開發建設單位交鑰匙時的前期物業收費管理表述不清,致使有的開發建設單位向業主強制收取物業費,標準高,且收取周期長,少則2年,多則5年。
新《辦法》增加了前期物業收費管理規定,一是限制了收費標準,前期住宅物業費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不得超過0.6元。二是限制收費周期。在物業買受人辦理入住手續時,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依據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購房合同,向物業買受人預收不超過一年的物業服務費。七是新《辦法》增加了“臨時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概念。對具備物業服務收費條件的住宅小區,但業主委員會尚未建立,由物業服務企業向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認定物業服務等級,根據物業服務等級和物業小區的實際情況,向物業所在地的區價格主管部門申請確定臨時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并辦理《臨時收費許可證》。臨時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有效期限為一年。八是新《辦法》提出對物業服務指導性標準動態管理。明確物價、房產部門對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的動態調整權利,每兩年公布一次標準和等級評定辦法。
企業員工人事檔案目錄制度
時間:2023-09-13 16:0:04檔案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時間:2023-09-14 20:0:43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時間:2023-09-14 01:0:26物業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范本
時間:2023-09-14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