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浙江公安輔警改革最新消息解讀
戶籍、交管、出入境、新型治安防控體系、執法權利運行機制、民警招錄培養制度……一場聲勢浩大的公安改革正在江南大地上如火如荼地展開,在急促的號角聲中,轉化成一項項警務創新實踐。
浙江地處沿海,向來得改革風氣之先。中央“1+3”意見方案下發后,浙江公安勇當改革先鋒,統一部署,上下聯動,全省公安機關的改革集群效應逐漸凸顯,群眾獲得感與滿意度不斷提高。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廳長、省公安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領導小組組長劉力偉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說,我們按照今年在浙江調研時提出的“干在實處永無止境,走在前列要謀新篇”的要求,堅持以“四個全面”戰略思想統領公安改革工作,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充分發揚浙江人“敢為天下先”的特質,堅持效果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統一,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配套,堅持繼承傳統與改革創新相促進,堅持法治引領與創新推進相結合,堅持領導帶頭與全警參與相一致,推動各項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統一戰略部署尊重基層首創
按照中央和公安部的要求,今年以來,浙江省公安廳多次召開黨委會進行專題研究,對公安改革工作進行全面動員和統一戰略部署,并加強了對改革的組織領導。
省廳專門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各市公安局均成立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同時,各級成立5個全面深化改革專項小組,明確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配合單位。
改革之初,浙江公安就提出了要“審大小而圖之,酌緩急而布之,連上下而通之,衡內外而施之”的總體思路,立足全局抓大事,善于抓住“牛鼻子”,制定了《浙江省公安廳重點改革任務分工實施方案》,確定了29項重點改革任務,逐一落到實處,并以此為突破口,促進各項改革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實際成效上相得益彰。
省廳政治部主任、深改領導小組副組長劉靜告訴記者,“在全面推進改革中,我們注重上下聯動,充分發揮省、市公安機關統籌協調作用,著手在頂層設計上解決問題,起草了《關于全面深化浙江公安改革的實施意見》,提請省‘兩辦’發文,同時,又充分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支持基層公安機關的微改革微創新!
記者在采訪中充分感受到,省公安廳營造了寬松寬容的氛圍,放手讓基層創新思維競相迸發,讓富于探索意義的實踐充分進行,力求實現漸進式發展基礎上的跨越式突破。
杭州深化大數據應用推出首席數據官制度;溫州運用物聯網技術打造社會治安虛擬管控新模式;嘉興探索執法辦案、執法管理、物證管理“三位一體”機制;紹興推出了全國首家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中心;臺州推出全國首個公共安全教育館;衢州推出社會治安狀況和隊伍狀況評估兩張報表……各地、各部門、各警種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基層創新經驗不斷。
堅持問題導向回應警民需求
群眾最期盼哪個領域的改革,改革重點就放在哪個領域。
“浙江改革的一大特點就是堅持問題導向,回應群眾與民警的共同需求!笔d政治部副主任江錫華這樣概括說。
戶籍制度、車駕管制度、出入境管理、窗口服務,這些都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浙江各級公安機關便以此為入手,在半年內陸續出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改革措施。
以戶籍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為例,浙江今年2月推出了戶口申報事項一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相片多拍選優、制發集體戶居民戶口簿等12項管理便民服務措施,惠及300萬群眾。
在交管領域,浙江推出了十項創新措施,考試網上自主預約、省內可異地考駕照、機動車異地年檢、通過銀聯卡繳納交通違法罰款等,尤其是輕微物損事故還可以實現掌上快速處理,形成O2O即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交通事故處理新模式。
近年來,因停車、移車引發的治安糾紛、報警求助呈井噴式增長,全省公安“110”“122”報警服務臺往年日均接報移車類警情1.2萬起,約占總有效警情數的30%左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急難警情的及時受理處置。
針對這一問題,浙江通過廣泛調研及試點工作,于7月1日起在全省開通114社會化移車服務熱線。目前,該熱線已受理群眾移車求助50余萬起,受到了群眾的普遍歡迎。
在傳承發揚“楓橋經驗”的基礎上,浙江還做實巡控打擊,依托科技防控,注重社會借力,全力打造新型治安防控體系,全省“兩搶”與盜竊案件實現連續三年大幅下降。
浙江立足一線警務實踐需求,開發了新一代警務移動終端,大大縮短了身份核查、信息采錄時間,目前,基層民警終端使用率達到70%以上,信息化應用倍增了警力,提升了警務效能。
敢于攻堅克難確保精準發力
圍繞改革任務要求,浙江以提升執法公信力為目標,持續深化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著力在全面推行執法辦案積分制、辦案場所精細化、刑事案件辦審脫離、“陽光執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主動回應和滿足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通過多年不懈努力,浙江公安機關雖已成為全國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領頭羊,但各級領導都深感執法公信力同樣是“易碎品”,唯有敢于攻堅克難,注重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風險,確保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全面建設法治公安同步推進、相向而行。
精細化程度高是浙江公安改革的另一鮮明特點。
嘉興市公安局獲公安部命名“全國公安機關執法規范示范單位”,其瞄準“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先行區”目標,以辦案、案管、物證三個中心建設為龍頭,緊摳每一個細節,完善功能設置和使用管理規定,通過硬件建設倒逼軟件,確保精準發力。同時細化了執法辦案積分制度,從原來偏重于褒獎向“獎得心動,罰得心痛”上轉變,激勵民警又好又多地去辦案。
執法場所功能區建設一直是浙江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載體。截至目前,全省已投入1.7億元資金,升級改造辦案區1055個,執法管理室328個,綜合性物證管理室529個,強化了基層執法管理的集約化、系統化,有效促進了警情、案件、人員、物品的管理。
浙江不斷深化陽光執法工作體系,組織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對全省公安系統行政許可項目、名稱及審批流程進行重新梳理和調整,并向全社會公告。
紹興公安于今年6月建成了執法公開系統平臺,通過門戶網站、網上服務中心手機客戶端等途徑推向社會,方便群眾隨時隨地查詢,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針對公安執法中的多發問題,全面推行執法菜單式管理,從源頭上規范執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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