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本市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的精神,進一步規范本市適齡幼兒入園工作,了解入園需求,優化區域學前教育資源配置,更好地為家長提供入園指導服務,現就做好本市2021 年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統一部署。各區根據全市入園工作要求,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結合本區實際,按照各項工作的時間節點,有序開展適齡幼兒入園工作。
(二)規范程序。堅持依法依規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入園招生工作流程。各類幼兒園不得對適齡幼兒和家長進行測試和變相測試,不得損害幼兒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接受各方監督,切實維護幼兒合法權益。
(三)因地制宜。堅持在人戶一致入園優先的前提下,根據本區資源配置情況,采取切實可行的各種方法,妥善安排符合本區條件有需求的適齡幼兒入園。
二、工作內容
2021 年 4 月 15 日,全市統一公布各區幼兒園招生政策。本市適齡幼兒入園工作主要分為信息登記、報名驗證和錄取通知三個階段。
2021 年 4 月 15 日-4 月 23 日,全市有意愿的幼兒園可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開展線上園所開放日活動。
(一) 信息登記
2021 年,全市適齡幼兒監護人需在“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網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簡稱“市登記系統”,也可通過“一網通辦”進入)進行統一的信息登記。期間,各區安排登記點幫助無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記的幼兒監護人進行網上信息登記。
1. 登記對象的范圍
2021 年信息登記的對象為 2017 年 9 月 1 日-2018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適齡幼兒的監護人。
報名幼兒園托班、中大班插班轉園以及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幼兒監護人不作為此次統一信息登記的對象。
2. 登記對象及幼兒的條件
幼兒和監護人根據本人情況須持有以下證件之一:
(1) 本市戶籍:居民身份證(號);
(2) 非本市戶籍: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居住登記憑證,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3) 外籍:護照。
3. 登記時間
2021 年 4 月 23 日-4 月 30 日,適齡幼兒監護人通過市登記系統登記幼兒信息,獲取《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和登記編號!兜怯洷怼泛偷怯浘幪栕鳛橛變哼M行入園報名驗證的憑證。
4. 信息登記確認和修改
適齡幼兒監護人對本市實有人口信息庫提供的與監護人和幼兒相關的姓名、證件號碼、居住等信息進行錄入或確認。
(1) 如發現市登記系統內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監護人根據所持證件的信息在系統中修改。
(2) 已在本市有關部門登記,但未在市登記系統顯示信息的幼兒,監護人根據所持證件的信息進行登記。
(3) 確因特殊情況未按時在有關部門登記信息的幼兒,各區在報名驗證階段組織信息補登記,登記點現場核驗監護人和幼兒信息填寫的準確性。
監護人登記信息成功后,原則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確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監護人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報名驗證階段完成信息修改。
(二) 報名驗證
2021 年 5 月 8 日-6 月 15日,各區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幼兒入園報名和驗證工作。適齡幼兒監護人按照擬報名幼兒園所在區的招生政策和報名辦法進行幼兒入園報名和現場驗證!半S申辦市民云”或“上海一網通辦”網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園的幼兒,監護人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申請推遲入園。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園的幼兒,監護人可向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園申請。具體申請和安置辦法由各區根據區域實際制定。
(三) 錄取通知
2021 年 8 月 15 日前,各區根據本區各園所報名情況完成幼兒錄取工作,發放錄取通知書。
各區幼兒園錄取原則遵循本市戶籍人戶一致適齡幼兒優先, 其他幼兒的錄取辦法根據各區資源配置情況確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穩慎推進工作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明確責任分工,全面掌握本區實際,充分研判資源配置與本區適齡幼兒入園需求的匹配情況,并結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斷優化工作方案。
(二)做好組織培訓,加強安全防范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做好人員培訓、設施設備配備、網絡
暢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員、場所和時間。加強幼兒園報名和驗證工作期間幼兒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疫情防控工作, 確保入園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三)公開招生信息,做好咨詢服務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應通過各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各區入園工作招生方案和相關信息,包括特殊需求幼兒(含因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園、特殊幼兒等)的入園辦法。做好政策咨詢和解答服務,加大政策宣傳。
(四)加強監督管理,完善監察機制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切實加強對幼兒入園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相關工作要求,依法依紀查處幼兒入園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確保幼兒入園工作公平公正。
個人對照檢查材料(存
時間:2023-09-14 01:0:28精選機關黨員個人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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