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關系學院本科保送生招生簡章
為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優化優秀人才選拔渠道,根據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申請條件:
。ㄒ唬┚邆浣逃恳幎ǖ耐鈬Z保送生資格,符合我校申請條件的外國語中學高中畢業生。
。ǘ┥暾埼倚5目忌,除符合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考生須是應屆高中畢業生(年齡20周歲以下),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忠于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思想表現好,品德優良,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集體觀念和團結合作精神,無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會關系歷史清楚,無重大問題。考生綜合素質良好,身心健康。學業突出、有專業特長或擔任學生干部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男生身高應在170厘米以上,體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標準以下;女生身高應在160厘米以上,體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標準以下;體型勻稱,不能過胖或畸瘦。體重上限的參考標準為:(身高[厘米]-110)×1.25?忌w重以高考體檢結果為準。
3、左右眼矯正視力在4.8以上,無色盲、色弱、斜視、對眼等眼疾。
4、聽覺、嗅覺正常,無影響外語學習的聽力和發音系統疾病,無口吃。
5、心臟、血液、血壓、肝功正常;無嚴重急慢性疾病,無傳染病、無心理健康明顯異常和精神疾患。
6、五官端正,面部及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平足、跛足,無斜肩、紋身、少白頭、駝背,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學生入校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復查和資格條件審查。凡不符合上述條件者,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的規定退回原籍,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者將追究其責任。
二、錄取規則及招生專業
(一)國際關系學院為提前批次錄取院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ǘ⿲Ω魇〖壵修k認可的省級優秀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省級三好學生、文藝和體育特長生等,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國際關系學院僅招英語語種考生,文理兼招,錄取女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招生總數的50%。
。ㄋ模┱猩鷮I為:英語(050201)、日語(零起點050207)、法語(零起點050204)
三、報名程序
。ㄒ唬┚哂斜K蜕Y格的考生向所在中學申請,經中學同意后,可到我校招生網站注冊并填寫《國際關系學院本科保送生申請表》,并將申請表打印交至本人所在中學。
。ǘ┏W上報送申請表外,考生還需向所在中學提供如下材料:《國際關系學院本科保送生申請表》,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發表作品等體現考生情況的證明材料。相關材料統一在A4紙上打印或復印,并在相應位置簽字和蓋章。
。ㄈ┱堉袑W審核無誤后,將本?忌暾埐牧辖y一通過郵政特快專遞,于1月2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統一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外語類保送生”字樣。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將不再退還。
注:考生可通過我校網站查詢材料是否郵寄到我校,以及初審結果、測試安排、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
四、考核錄取:
。ㄒ唬┎牧铣鯇彛何倚⒔M織專家對學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初審結果將于1月5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
。ǘ┛己朔绞剑撼鯇復ㄟ^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中文、英文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為1月9日,地點在國際關系學院學術交流中心。
(三)確定擬錄取名單:根據報考專業類別,按照筆試和面試總分擇優錄取,同時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獲獎情況,確定保送生擬錄取名單。
。ㄋ模⿵秃藢彶殇浫≠Y格:我校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保送生資格名單中復審擬錄取考生的保送資格。未在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ㄎ澹┕炯颁浫∈掷m: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一周,經國際關系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組審核批準后,將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報各。▍^、市)招生部門備案審批。錄取考生按規定參加高考報名和體檢。體檢合格者,我校將按有關規定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五、監督機制:
國際關系學院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對本簡章的解釋。
國際關系學院紀檢監察處負責全程監督,接受投訴。同時接受上級紀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國際關系學院本科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坡上村12號
郵編:100091
電話:010-62861579、010-62861191
網址:http://www.uir.edu.cn
電子信箱:zhaosheng@uir.edu.cn
附:教育部認定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為:天津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廣外附設外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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