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高考加分政策有烈士子女加20分;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一、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二、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三、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
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注:該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四、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應優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
2、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3、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
4、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
5、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
6、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
7、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
五、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殘疾人民警察
3、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的5A級青年志愿者
六、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七、參照軍人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
注: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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