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房很多城市實現限購政策,雖然限購政策的執行讓很多人覺得買房的手續更復雜了,但是也有效的控制了炒房客,讓更多對房子有需求的人買到了房子,所以這個政策還是被大家認可的,購房之前大家也應該要了解一下青島限購政策內容,外地人在青島買房限購政策主要包括哪些?請看下面的詳細內容。
非青島本市戶籍
限購區域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范圍內
購房條件
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注: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購房套數
滿足以上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在上述區域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購房需出具購房資格證明
2018年4月19日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前,應先持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等材料按上述規定到擬購住房所在區不動產登記機構領取并填寫《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后,申請出具《購房資格查驗證明》。 對符合條件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予以出具《購房資格查驗證明》。
青島本市戶籍
限購區域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范圍內
購房套數
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區三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在限購區域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購房需出具購房資格證明
自2018年4月19日起,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購買住房前,購房人應先持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口簿、結婚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領取并填寫《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后,申請出具《購房資格查驗證明》;
在黃島區、嶗山區、城陽區、高新區購買住房前,應持上述材料到擬購住房所在區不動產登記機構領取并填寫《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后,申請出具《購房資格查驗證明》。
注:經濟適用住房(含集資建房)、限價商品住房、人才公寓、拆遷(征收)安置住房、公房出售住房的取得和上市交易按照有關政策執行,不受4.18《通知》限購和限售政策限制。
青島購房資格證明辦理指南
申請材料
❶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請表;
❷購房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❸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
❹結婚證;
❺社保繳納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非本市戶籍家庭出具)
❻其他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❶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到查詢窗口申請辦理
❷符合受理條件的查詢窗口予以受理
❸查詢窗口出具購房資格查驗證明
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因情況特殊,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