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就是限制購買,規定購買的數量,是指商家為了使自己的產品得到很好的銷售業績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銷手段,往往是一些特價和降價的產品,為了防止其他商業伙伴以及同行業惡意搶購所采取的一種商業手段。那么重慶最新的限購政策有哪些?外地人在重慶買房有哪些限制條件。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重慶買房的政策,可供參考!
限購:通常限定本地戶籍家庭不得購買第三套及以上的住宅,而外地戶籍每人只得購買一套,在熱點城市更是附加了X年社保等條件。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超過45個城市有限購政策。
限貸:除了央行常規的首付比例+利率政策以外,熱點城市通常會提高首付比例,尤其是二套房貸款,比如北上廣深的二套房貸款基本要求首付50-70%,對非普通住宅的二套貸款更是要求高達80%首付。
限價:各地房管局對新房預售備案登記價進行嚴格限制,控制漲幅,否則不予發放預售證,對網簽數量也嚴格限制,從而在數據統計層面做到了“穩”。
限賣:即新購房取得產權證X年內不得再交易。限制交易重點是提防短期炒房行為,對房屋流通性有很大影響。目前全國至少有21個城市限賣,包括對個人或是企業購房。最狠的是保定,規定購買通過“雙限雙竟”模式獲取土地開發的商品住房,10年內不得買賣。
限商:即商辦類物業不得用于居住用途,主要堵住“商辦類物業不限購”的口子。最狠的北京,商辦物業不賣給個人。
限土拍:即對土地拍賣環節的土地價格+自持比例等做限制,降低開發商買地的瘋狂舉牌抬價。
目前大部分城市調控政策:
限購+限貸+限價+限賣+限商+限土拍,幾限疊加,外加擴大供應租賃用地。
重慶調控政策:
限價+限土拍+貸款從嚴+房產稅
重慶購房的大政策是寬松的,得益于當局對房價的控制能力,也得益于城市發展的需要,更是供求關系的相對合理。
關于房票
‘房票’一詞在限購的城市通常是指購房資格。
所以在重慶買房當然【不需要】房票。
不過,你可以把趕往樓盤買房時得到的機票、火車票、計程車票、加油票或輕軌票保存下來留成紀念票。
如果你在重慶買10套房,就有10套紀念票,如果你一次性買10套,那就只有1套紀念票。到時候和房本放在一起,也別有一番成就感和滿滿的回憶。
所以,重慶不限購,可以盡情的買買買。
所以,機會是留給你的,別等到限購的時候扼腕嘆息“我為什么不多買幾套嘛!”
當然,房產稅在前方等著你,風險和收益自擔。
銀行按揭政策
在重慶按揭買房,銀行貸款政策比前兩年要嚴格一些,
盡管嚴了一些,但遠遠沒有達到一些城市那“令人發指”的嚴格限制的標準。
①重慶普遍政策
首套房按揭,首付30%,利率上浮10%起步
二套房按揭,首付40%,利率上浮15%起步,通常20%
三套房按揭,央行規定所有城市均禁止第三套按揭
只要你征信良好、有工作、收入相對穩定,符合上述條件,貸款都比較正常。
對于外地三無朋友,有少部分銀行在“風險把控”和“不提供炒房貸款”的大原則下,暫停三無人員的按揭服務。
而大多數樓盤更是從回款等因素考慮,直接宣稱外地三無不得貸款,只能一次性付款。
其實,銀行并沒有政策規定死“三無”禁貸,只是在整體調控要求的背景下,希望篩選更加優質的客戶進行貸款罷了,很多樓盤是支持“三無”貸款的,如果市場下滑,這方面的尺度會立馬放開。
②重慶首套房界定標準
不論你曾經買過幾套房,也不論你曾經按揭過幾套房,
在申請本次住房按揭的時間點:你夫妻雙方個人征信紀錄中沒有正在按揭中的個人住房貸款,即視作首套房。
少部分銀行對從未有過房貸的“純首套”還有首付20%的優待。
③重慶二套房界定標準
不論你曾經買過幾套房,也不論你曾經按揭過幾套房,也不論你在哪個城市按揭的房,
在申請本次住房按揭的時間點:你夫妻雙方個人征信紀錄中只有1套正在按揭中的個人住房貸款,即視為二套房。
夫妻名下有2套正在按揭的個人住房貸款,在按揭購房,則視為第三套房,無論在哪里,都是拒貸的。
當然,作為自媒體,假離婚后申請貸款的那種事大衛是不太清楚的。
④與限貸城市的差異
重慶的市場監管
重慶對房地產違規銷售的情況是嚴格監管的,當然,違規線索和證據更多是需要購房者提供的。對于市場監管,主要是幾方面: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行為
1.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違規發布廣告,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2.通過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3.符合預售許可辦理條件不按照規定申報預售許可或取得預售許可后10日內未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信息,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的行為;
4.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方式,迫使買受人接受理財產品等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行為;
5.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不規范、涉嫌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6.采取“電商”“報商”等合作模式,違規通過第三方收取除房屋網簽價款以外的額外費用的行為;
7.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擅自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8.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為;
9.將已辦理登記備案房屋銷售給他人或未經抵押權人、法院同意將已設定抵押、查封凍結的商品房出售給他人的行為;
10.預售資金未及時進賬,侵占、挪用預售資金的行為;
11.實行購房“零首付”,提供“首付貸”等場外配資的行為;
12.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二)房地產中介機構經營行為
1.未取得營業執照或未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擅自從事房地產經紀服務的行為;
2.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信息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3.采取內部認購或雇人排隊制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以及通過“炒賣房號”非法牟利的行為;
4.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提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行為;
5.泄露、出售或不當使用委托人的個人信息,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6.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的行為;
7.侵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的行為;
8.經營行為中明碼標價不規范、涉嫌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9.對交易當事人未履行書面告知義務,強制提供代辦貸款、擔保服務并額外收取費用的行為;
10.在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銷售商品房的過程中,違規收取購房者“團購費”“會員費”“信息咨詢費”等相關費用的行為;
11.協助交易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明、騙取減稅資格或簽訂“陰陽合同”,規避交易稅費的行為;
12.協助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購房人通過“首付貸”等方式提供違規金融服務的行為;
13.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詳見《重慶市整頓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工作方案》)
違規經常有,最難是舉證,所以大家一起監督吧。
附房管所監管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