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風云,調控加碼,讓不少購房者十分迷茫。進入2018年以來,多地個人房貸利率上浮,尤以一線城市為最。那2018年,是不是買房好時機呢?購房有哪些新政策?以下是石家莊購房新政策2018年,看看還有沒有不了解的問題。
一:限購政策
1:購房資格核查中,對于追溯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繳納證明不予認可。
2:能提供近2年內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省直社會保險證明和交保單位出具工作地點在本市區證明的居民,可以按規定購買住房。
3:由擁有本市區戶籍一方購房,所購房產須為擁有本市區戶籍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符合購房條件的非本市區戶籍家庭,所購房產須為符合條件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4:駐(本市區)部隊現役軍人家庭,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對經區級(含開發區管委會)以上政府認可的新引進各類人才,可以購買一套自住房;允許在我市工作的境外人員購買一套自住房。
5:發生在直系親屬或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之間的贈與行為,不納入限購范圍;發生在其他關系之間的贈與行為,需進行受贈人限購資格審查;經司法拍賣或經政府招投標中心公開拍賣的房產,不納入限購范圍。
6:對房屋被征收戶在產權調換或用貨幣補償款再次購房時,由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將不再進行限購核查。
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居民家庭無房但有1次購房貸款記錄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為4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為50%。
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對于家庭名下已經擁有2套住房的職工購買第3套住房時,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停止“商轉公”貸款業務辦理。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三:稅費政策
1:物業維修基金
整幢建筑物規劃為地上多層(七層以下)的物業,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交存;整幢建筑物規劃為地上高層(七層以上含七層)的物業,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交存。
在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單獨確權的車庫(位)、儲藏室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交存。而整幢建筑物規劃為地上配電梯的多層(七層以下)的物業,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交存。
同時,建設單位自用、出租的物業按前款的規定交存維修資金。市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市住宅建筑安裝成本的市場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并公布維修資金的交存數額。
多層(七層以下)安置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的房屋產權人,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交存維修金;高層安置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的房屋產權人,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10元交存維修資金。
2:契稅
契稅政策,是需要根據家庭住房面積和套數,分別有不同的繳納標準。
3:增值稅
增值稅這主要是涉及到二手房的買賣的,住宅以房屋產權年限2年為標準。
4: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在 二手房買賣中,根據房屋的產權年限是否滿5年進行征收。
四:落戶政策
1:合理放寬城區落戶條件
在城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滿2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1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租賃房屋的,戶口登記在集體戶。
2:優化人才落戶政策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選擇落戶地直接辦理。在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3:解決專業技能人員落戶
在就業的人員,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在市級以上體育運動比賽或職業技能競賽取得成績前三名,具有中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者為其他緊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4:鼓勵投資創業人員落戶
投資興辦實業或者自主創業,有合法穩定的辦公經營場所并依法納稅,投資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5:放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條件
居民家庭戶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辦理戶口投靠遷移。
6: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
符合落戶政策的戶口遷入人員,通過購買等獲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
7:妥善解決未落常住戶口問題
公民計劃外生育子女落戶,各縣(市)區、開發區不得自行設置前置條件;其他未落常住戶口人員,經調查核實,可以辦理登記常住戶口。
五:新建商品房限價政策
價格管理部門要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明碼標價備案管理,積極引導開發企業根據開發建設成本、合理利潤等因素科學合理定價。新建商品住房明碼標價備案應按項目地塊參照同區域、同品質、同類型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確定備案價格;同一項目、同類房屋6個月內不得上調備案價格;再次申報備案價格超過6個月的上調幅度不得超過1%。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價外加價”等方式超出備案價格對外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