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院在行政訴訟中的職能是以司法權制約行政權,而現在行政庭和行政機關為著同一個行政管理的目的以統治者的面孔對付相對人,即使司法和行政實際上未必合流,也的確有不務正業之嫌。
(2) 學界對于我國是否應當建立行政訴訟調解制度也莫衷一是。
(3) 中國近代的行政訴訟制度濫觴于清末“行政裁判院”的籌設。
(4) 不同意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 這樣,基于同一法律事實而存在的行政訴訟案件和民事訴訟案件就大量存在。
(6) 按照行政訴訟法級別管轄的規定,我國絕大多數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7) 也就是說,本來是房子可賣可不賣的民事糾紛變成了行政訴訟。
(8) 依訴愿決定或行政訴訟判決另為處分并同意學生復學者,應依本校規定辦理復學程序。
(9) 行政訴訟是否引入調解制度是在理論界引起了較多的學術探討。
(10) 比較美國的做法,我們應該對我國行政訴訟法“不適用調解”原則進行反思。
(11) 調解、調處、訴愿或行政訴訟結果與原評定價值有差額部分,由當事人以現金相互找補。
(12) 但這些討論多是在行政訴訟法原有框架內對受案范圍的修正,都是不夠完善的。
(13) 對高校學生權利能否適用行政救濟,尤其是能否給予行政訴訟救濟,理論界和司法界頗有爭議。
(14) 獨立行政法院的設立不能從本質上解決行政訴訟所存在的問題。
(15) 這些都促使我們反思行政訴訟法禁止調解的規定是否科學,是否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
(16) 證據交換是行政訴訟中產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在法定時限內進行并對開庭審理中事實認定產生作用。
(17) 公證機關公證行為的定性直接影響到其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18) 因此,有必要加強行政訴訟中法院超審限導致損失加重的賠償責任研究,盡快將因法院超審限導致相對人加重的損失納人國家賠償范圍。
(19) 因此,重構行政訴訟法受案范圍勢在必行。
(20) 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是我國行政訴訟法中一個熱點問題。
(21) 行政訴訟目的決定著行政訴訟法的具體制度安排,決定著行政訴訟司法實踐的風格。
(22) 現行行政訴訟法修改的必要性已是不爭的論題。
(23) 在傾向職權主義模式的行政訴訟領域,作為制度事實的法官釋明權已經存在,法律規范也在其解釋功能的縫隙中透露著釋明權的生存空間。
(24) 中國現有的出入境檢查制度存在不足之處,例如法律欠缺、行政訴訟程序有瑕疵、查控電腦軟件有漏洞等。
(25) 以其為鑒,在行政法領域內,合法預期利益之訴的訴訟起因、起訴條件、舉證責任及其保護的利益與我國現行行政訴訟的規定皆有不同。
(26) 因此,筆者認為交通事故鑒定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應納入行政訴訟的收案范圍。
(27) 第五部分探討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制度的事后救濟機制,主要包括行政賠償或補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28) 他決定向參議院遞交一個條約,把沖繩島歸還給日本,而不是如東京所期待的那樣,通過行政訴訟。
(29) 筆者,嘗試從理論、實踐等多角度對其做系統的分析探討,以期對我國行政訴訟法相關理論和制度的構建有所裨益。
(30) 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民警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1) 本文對行政訴訟中引入調解機制的可行性進行了有益的探討。
(32) 全文除引言和結束語外,共分為四個部分:第一章: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一般理論。
(33) 先予執行在行政訴訟中并未引起應有重視,也沒有發揮出其應有的價值。
(34) 在行政執法、行政復議以及行政訴訟中,派出機構視不同情形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35) 作為驗證該計劃的嚴謹性和持久性執行的一部分,我們當然歡迎通過行政訴訟法庭對它所進行的進一步詳細審查的機會。
(36) 行政訴訟答辯狀屬辯駁性質的法律文書。
(37) 抽象行政行為的可訴性是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38) 筆者認為,從行政訴訟類型到行政判決類型這種設計方式是能夠滿足邏輯自洽性的思路。
(39) 行政行為的可訴性是指行政行為的可受司法審查性,是行政訴訟法學中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
(40) 應當通過憲法解釋,將有關婚姻自由權的行政爭議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41) 隨著中國加入WTO,過于狹窄的原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已經不能適應WTO形勢及其相應規則的需要,擴大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勢在必行。
(42) 因此,行政訴訟中不應附帶民事訴訟.
(43) 本章重點說明我國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44) 因此,在理論上厘定和梳理行政訴訟法的法官釋明權體現出一定的急迫性。
(45) 教育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問題研究。
(46) 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
(47) 通說認為行政合理性原則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但不是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48) 基于此,希望通過對我國現行的行政訴訟法律制度進行分析,指出其不周全之處,以廓清建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是我國行政訴訟法上的應有之義。
(49)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的規定,受懲戒者對懲戒不服時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50) 11月10日,張杰正式向蕪湖人事局所在的新蕪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人事部門“歧視乙肝患者”。
(51) 點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龍非認為,雖然這是一個宣示性的條款,但把這個要求寫進來,體現了在行政訴訟中對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保障。
(52) 1995年,行政訴訟法施行不久,四川夾江縣技監部門因商標侵權查封了一家小企業,卻被當事人以“涉嫌越權”告上法庭。
(53) 本報訊記者陳麗平近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分組審議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時,一些常委委員建議,刪除適用民訴法相關規定的條款。
(54) 20多年后的今天,像秋菊這樣“民告官”,通過行政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監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案例已經屢見不鮮了。源自
(55) 在開庭日之前,孟令文請來代理人,向沛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沛縣住建局、國土局撤銷發放給朱更新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56) 11月10日,張先著正式向蕪湖市人事局所在的新蕪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人事部門“歧視乙肝患者”。
(57) 周偉的故事得到了媒體的關注,現在,沈陽市的部分人大代表也在關心周偉久懸不決的行政訴訟案。
(58) 行政訴訟法是一部和百姓息息相關的“民告官”法律,此次修改都有哪些看點?專家對此進行了解讀。
(59) 省人大代表、湖北百思特律師事務所主任劉龍菊認為,今年將要頒布的新行政訴訟法,將從司法層面對依法行政進行有效規范、約束,讓權力在法治軌道運行。
(60)
(61) 原告席上就坐的,是鄞州長豐片區的拆遷戶應某,因為不接受政府給出的補償政策,她提起行政訴訟。
(62) 11月10日,張先著向蕪湖市人事局所在的新蕪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3) 原告以民事糾紛提起行政訴訟,屬于錯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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