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吉首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吉首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吉首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湖南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390元/月、1250元/月、1130元/月、103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3.5元/小時、11.9元/小時、11.4元/小時、10.7元/小時。
去年,長沙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為1265元/月。此次調整,長沙城區(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高新區、長沙經開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9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小時,均為全省最高檔;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最低工資標準12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1.9元/小時,為全省第二檔。
注: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并報省人社廳備案。
【最低標準的定義是什么】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