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樂山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樂山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樂山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標準分3檔最低工資每月1260元
編者從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獲悉,四川省政府已正式下發文件,自7月1日起,四川省再次上調全省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這是四川自1995年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第14次調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3檔,分別是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而調整后的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每小時13.2元、每小時14.4元、每小時15.7元。
根據要求,上述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了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據了解,近日,省政府決定對全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分三個檔次,即將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將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3元/小時、17.4元/小時、18.7元/小時。
“綜合考慮樂山經濟發展現狀、工資水平、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樂山選擇了中間一檔,將月最低工資標準由之前的1380元/月調整為1650元/月,上調了270元,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由之前的14.4元/小時調整為17.4元/每小時,上調了3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全市各縣(市、區)按此標準統一調整,于7月1日執行。
據介紹,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同時,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對提供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其工資的,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投訴熱線為:12333。樂山市各級人社部門也將加大勞動監察力度,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