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何時何地,工資都是人們最關注的話題,關于最低工資標準基本每一年都會有所調整,那么寧夏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呢?身在寧夏的你最低工資上調了嗎?高考升學網為你整理以下內容,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吧!
小編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第103次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寧夏區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在原有基礎上,一、二、三類區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80元、170元、160元。新標準10月1日起執行。這是寧夏自1995年首次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最低工資規定》后,第十二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我區最低工資標準位居西部第三,全國第十五位。具體調整內容包括:
一類區: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惠農區由每人每月1480元提高到1660元;
二類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平羅縣、吳忠市利通區、青銅峽市、中衛市沙坡頭區、中寧縣由每人每月1390元提高到1560元;
三類區:固原市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由每人每月1320元提高到1480元。
同時提高的還有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一類區由14元提高為15.5元,二類區由13元提高為14.5元,三類區由12元提高為13.5元。
據了解,提高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依法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而以下各項則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等。
一、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2003年12月30日,原勞動部公布《最低工資規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那么,什么是“正常勞動”?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勞動者只要提供了8小時/天的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要剔除哪些費用?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最低工資標準應剔除以下三項內容: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上海最低工資標準中剔除上述費用外,還剔除了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三、最低工資標準中是否包含員工應繳納的“五險一金”?
每年各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特別是幾大一線城市,總是引人注目,圍觀群眾也紛紛點評誰是最低工資的“一哥”。
其實,純粹看絕對數字,并不一定能得出哪個地區最高的結論,因為最低工資標準的內涵,各地存在不同的做法,還要考慮這個標準中是否包含員工應繳納的“五險一金”。
從《最低工資規定》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應考慮的因素看,確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
也就是說,按照國家層面的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中實際上已經包含了員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