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秦皇島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2020年秦皇島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非全日制勞動者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秦皇島屬于河北省第一檔標準中。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局: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省政府批準,現就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調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四檔分別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9元、18元、17元、16元。各地區執行的具體標準見附表。
二、適用于全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參照執行。
三、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 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四、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認真抓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五、本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自1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