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河源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0年河源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下稱《條例》)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開始執行。
第一類地區是廣州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工資為15元;
第二類地區,佛山、東莞、中山三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10元,小時工資為12.5元;珠海市在省標準的基礎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小時工資標準13.2元;
第三類地區除原來的汕頭、惠州、江門三市外,增加了肇慶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30元,小時工資為11.1元;
第四類地區包括余下的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十一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10元,小時工資為10元。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定義
最低工資標準不是指職工的基本工資,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資在內的職工的全部收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應包括基本工資(或標準工資)、獎金以及國家和省市規定發放的物價補償性質的津(補)貼。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