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廣東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2020是怎樣的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由于2020年廣東省還未發布最低工資標準,所以現在沿用的最低工資依然是2018年發布的《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人社廳發布的《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結合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廣東省政府決定對自2018年7月對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其中第一類地區廣州為2100元/月,深圳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
第二類地區172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小時;
第三類地區15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3元/小時;
第四類地區14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