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黑龍江省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
第一檔:
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為1680元;
第二檔:
齊齊哈爾、牡丹江(含綏芬河市)、佳木斯(含撫遠市)、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及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為1450元;
第三檔:
伊春、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哈爾濱市雙城區、各縣(市)為1270元。
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
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為16元;
第二檔:
齊齊哈爾、牡丹江(含綏芬河市)、佳木斯(含撫遠市)、雞西、鶴崗、雙鴨山、七臺河、綏化市區及哈爾濱市呼蘭區、阿城區為13元;
第三檔:
伊春、黑河市區、大興安嶺地區,哈爾濱市雙城區、各縣(市)為12元。
按照要求,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在月最低工資標準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因素,同時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的差異。
各類用人單位應嚴格執行最低工資規定,及時將調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資新標準告知職工。在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類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并依法處理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