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2020年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是什么
一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三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小時。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陜人社發〔2019〕8號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級各部門,各企業集團,中央駐陜有關單位:
為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根據《陜西省最低工資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一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三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小時。
二、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5月1日起執行。
三、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的違規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1月23日
為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一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小時;三類工資區: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6元/小時。
同時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由四類調整為三類,其中:二類區調整到一類區3個:西安市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三類區調整到二類區8個:西安市鄠邑區、周至縣,漢中市城固縣、洋縣、勉縣、西鄉縣、略陽縣,商洛市商州區;四類區調整到二類區1個:西安市藍田縣;四類區調整到三類區20個:寶雞市麟游縣,銅川市宜君縣,漢中市鎮巴縣、寧強縣、留壩縣、佛坪縣,安康市平利縣、石泉縣、紫陽縣、白河縣、漢陰縣、鎮坪縣、寧陜縣、嵐皋縣,商洛市洛南縣、山陽縣、鎮安縣、丹鳳縣、商南縣、柞水縣。
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地區類別從5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