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自查報告1
按照武邑縣紀委、監察局、審計局、財政局下發的《關于在巡視整改落實工作中開展“小金庫”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精神,縣文體廣新局認真對機關和下屬單位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F就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不存在私設“小金庫”問題.經過對機關單位賬目的檢查,并未發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私設“小金庫”的現象。
二、不存在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的現象。本單位嚴格遵守《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不存在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現象。
三、不存在亂收費現象。通過檢查,并未發現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等一系列亂收費的執法行為。
四、不存在違規報銷發票問題。通過檢查,不存在使用非正規票據報銷,虛開發票,虛假發票報銷等違規報銷問題。
下一步工作措施:為防微杜漸,不出現問題,將進一步完善制度,強化源頭控制,逐步探索防止問題發生的長效機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群眾的監督。
單位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自查報告2
為了嚴肅財經紀律,確保中央八項規定落到實處,從嚴從快治理“小金庫”。根據永財發[2015]106號《關于印發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在全系統扎實開展了“小金庫”自查自糾活動,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現將我局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提高認識
我局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把治理“小金庫”作為當前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廉政作風建設的一項重點任務來抓,除了組織中層以上干部集中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外,對局屬各單位所有財務人員進行了集中宣傳教育,全面貫徹會議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把握工作重點,增強治理工作的主動性,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了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局成立“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局長李濤任組長,副局長仇公社任副組長,局財務股長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同時制定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制度,實行了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主管同志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制度。并在單位顯要位置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隨時接受群眾反映和社會監督。
三、突出重點,嚴格清查
根據文件規定和要求,圍繞預算、資產、財務、政府采購、會計工作的關鍵節點和薄弱環節,結合我局實際情況,針對2013年以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財經紀律,以及設立“小金庫”的有關問題進行重點治理。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要求,我局深入開展自查活動,對2013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經濟業務收入、支出及各類帳戶、票據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自查,重點突出對“三公”經費的監督檢查,通過自查,局機關和局屬8個單位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沒有發現一例違規違紀問題發生,自查結果已在全系統職工會上進行了通報,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縣財政局。
四、嚴肅紀律,完善制度
雖然我局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自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政、審計、財務管理,確保了各項收入應收盡收,確保了資金合理安全使用。今后,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和制度約束,規范審批程序,促進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我局決定在前期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繼續完善相關財務制度,規范財務管理,力爭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從源頭上斬斷私設“小金庫”的“資金鏈”,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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