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二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5〕151號)和《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通知》(漳政辦〔2016〕10號)文件精神,推進我市水利行業采取隨機抽查方式開展執法檢查工作,規范水行政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平、公正,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按照“依法監管、公正高效、公開透明”原則,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規范監管行為,提升監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水利檢查隨機抽查制度,切實解決水利檢查隨意性和不到位等問題,為水利生產經營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發展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
“雙隨機”制度,是指以“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方式開展水行政監督檢查的執法機制。我局隨機抽查的領域目前包括由本局審批的取水許可項目、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許可實施情況及在建和運行管理工程水利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具體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見附件)!半p隨機”抽查機制應結合我局工作實際逐步推廣至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水行政執法監督領域,不斷提高隨機抽查在檢查工作中的比重。
1、建立抽查對象數據庫。根據檢查要求,建立取水戶數據庫、水土保持生產建設項目數據庫及水利安全生產數據庫,數據庫內容根據市水利局行政許可實施情況進行動態更新。
責任部門:水土保持監督站、水政監察大隊、工程質量監督站
2、建立執法人員數據庫。根據檢查要求,建立執法人員數據庫,人員包括局水政水資源科、審核審批科、水土保持監督站、工程質量監督站、市水政監察大隊執法人員。數據庫內容根據部門人員變動情況進行動態更新。執法檢查人員應當具有行政執法資格,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列入名錄庫。
責任部門:水政水資源科
3、組織抽查。局人秘財務科牽頭組織具體抽查活動,以搖號等隨機抽查的方式抽取檢查對象、執法人員(不少于2名)。為確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可邀請局監察室代表到場監督抽查,并可派員參加實地檢查。若抽到人員因客觀原因未能參加檢查,應采取“遞補抽取”的方式仍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產生。執法檢查人員與抽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依法回避。
責任部門:人秘財務科
4、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局監察室應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結束后,檢查人員應對整改情況進行回訪,確保整改要求的落實。
責任部門:監察室
(二)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
抽查頻率原則上每年不少于2次,取水戶抽查比例不低于10%、涉及水土保持生產建設項目抽查比例不低于10%。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雙隨機”抽查結果的運用
1、實行以“一抽查一通報”制度。抽查工作結束后,及時向社會公布結果;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情形,要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及時公開行政處罰信息;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移送相關部門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
責任部門:人秘財務科、水土保持監督站、水政監察大隊
2、建立水利系統市場主體誠信檔案。根據隨機抽查結果,對取水許可單位(個人)、涉及水土保持的生產建設單位建立誠信檔案。
責任部門:水政水資源科、水土保持監督站、水政監察大隊
3、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經檢查中確定的失信單位(或個人),列入失信黑名單,進行全市通報。推進隨機抽查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條件成熟時,將隨機抽查結果及時推送至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紀錄,讓失信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責任部門:水政水資源科、水土保持監督站、水政監察大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推進隨機抽查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各有關業務科室要高度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強化過程管控,確保隨機抽查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相關業務科室要嚴格責任落實,大力推廣建立隨機抽查機制,公平、有效、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后監管,切實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市效能辦、審改辦已將“雙隨機”抽查工作納入年度重點督查任務和績效考核內容進行督促檢查,對隨機抽查工作中失職瀆職或消極不作為的,嚴格效能問責和責任追究。
(三)加強宣傳培訓。隨機抽查是行政執法監管方式的探索和創新,要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加大對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隨機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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