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
,市環保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和市紀委(監察局)的指導下,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紀委十八屆二次全會、省紀委十屆二次全會、市紀委九屆三次全會精神,緊扣國模創建工作主線,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著力在營造環保廉政文化、監督和制約環保權力、落實中央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改進工作作風上下功夫,全面推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為我局全面完成各項環保任務和國模創建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一、堅持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龍頭,強化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意識
局黨組始終把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龍頭工程,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加強和改進領導班子建設、促進依法行政、樹立良好環保形象的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了“三個狠抓”。
一是狠抓思想統一。通過局黨組會、局務會反復強調新形勢下環保部門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黨風、促政風、帶行風,切實加強了環保隊伍建設。
二是狠抓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調整后,立即調整了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形成了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組組織協調,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各負其責,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確保了黨風廉政建設建設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
三是狠抓責任落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了《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層層分解了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明確了責任部門和協同部門。黨組書記、局長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其他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各負其責。做到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全局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實、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二、認真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一是認真組織全局職工學習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的規定》等文件精神,統一全局職工認識,增強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的自覺性;二是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精神的意見》,明確提出“六個嚴禁”的規定,進一步完善了現場執法、文風會風、接訪接待、車輛管理的相關規定,進一步規范了機關管理;三是加強對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的規定》和我局內部管理各項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作風建設各項規定落到實處。通過認真落實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各項規定,我局的三公經費支出有所減少。
三、堅持以環保廉政文化建設為基礎,持續強化干部廉潔自律意識
堅持黨組負總責,積極探索黨風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堅持紀檢組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宣傳教育的總體部署,黨總支部及各支部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員學習的重要內容,法規宣傳統一把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同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分類分層次抓好黨員干部政治學習和依法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教育,促進了干部廉政勤政。
一是以“三大”主題教育活動和“實現偉大中國夢,建設美麗繁榮和諧四川”主題教育活動為契機,組織開展了“切實發揮部門職能,優化發展軟環境”、“認清形勢,主動作為,爭當國模創建排頭兵”、“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為載體,全力推進攀枝花生態文明建設”等不同主題的座談會,使黨員干部職工能夠準確把握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實質和深刻內涵,增強對環保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的認識,進一步增強環保在主戰場打好主動戰的信心和能力。
二是切實加強領導干部作風教育,堅持四個帶頭,確保反腐倡廉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為全局45名副科以上中層領導干部征訂了《領導干部從政道德啟示錄》,深入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中央新修訂的《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以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形式,要求領導干部做到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做好“四個帶頭”。即:帶頭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做好“一崗雙責”;帶頭參加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線、堅守廉潔從政的底線、遠離黨紀國法的紅線;帶頭抓好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以程序化和公開透明確保正確行使權力;帶頭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在學習落實上作表率、在接受監督上作表率;帶頭提高履職水平,進一步提高調查研究的能力、創新的能力。
三是以領導專題講座和組織觀看專題教育片的形式,加強對環保干部廉潔自律教育。局長、紀檢組長均進行了加強環保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專題講座。11月中旬,又邀請省環保廳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何鵬同志到我市對全市環保系統作了全省環保系統黨風廉政形勢教育報告。組織干部職工觀看組織觀看了《管好身邊人》、《敬畏、感恩、知足——抵御腐敗的內在素質》、《懺悔錄》等三部警示教育片,持續強化環保部門廉政風險意識教育;
四是加強了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結合學習貫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舉辦了3期培訓班,邀請法院、檢察院資深法律專家講解釋義,強化執法人員法制意識和履職到位意識,提高環保行政執法人員廉潔執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覺性。
四、堅持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為根本,全面提高源頭治理建設水平
圍繞“環保審批、環保資金、環保執法、排污收費”四項權力的運行,按照“陽光化”、“程序化”、“標準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了監督制約機制。一是規范了建設項目環評工作程序,完善了環評審批制度,建立健全了環評文件審批標準體系、項目建設過程監管體系和項目服務體系,從制度層面保證了《環評法》從宏觀執行到具體環評文件審批、全過程監管的有章可循。二是完善了環保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辦法,實行了項目資金公示制度,促進了環保資金項目分配權的公正行使;三是完善了執法管理制度體系。切實加強了法制機構建設,修改完善了《關于印發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相關制度的通知》(攀環法〔2015〕13號),組織開展了“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定期組織案卷評查,推出了執法手段多樣化、執法檢查文明化、執法程序簡易化、執法程序公示化、處罰方式人性化的“五化”管理措施,促進了環保執法規范、依法。四是實行了排污費征收局務會集體審核機制,確保排污費核算征收公平公正;五是組織開展了行政權力依法規定公開運行平臺建設和電子監察平臺建設相關工作,梳理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征收權力運行基礎數據,針對權力運行各環節確認了廉政風險防控信息和監察點信息,確保年底并網運行;六是切實抓好政務公開工作。全面梳理環保行政權力,共清理規范251項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確認權力,全部向社會進行了公示和公布。投入200多萬元加強了全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以透明、服務、民主為建設目標,升級改版了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門戶網站,完善了排污收費、污染源監管信息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發布相關內容。建立完善了《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門戶網站管理辦法》,明確網站維管責任,確保了網站動態實時更新,特別是涉及監測收費、行政處罰、環評審查等企業和群眾比較關心的問題都全面進行了公開,具備條件實現在線辦理的可公開行政許可決定或行政審批結果都載入了環保網站上供社會公眾在線查詢,為人民群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
五、堅持以強化監督為手段,全面推動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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