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三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嚴格按照《乾縣開展發展環境“三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及我縣《優化投資發展環境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謀劃,周密部署,確保了此項工作扎實有序地開展,F就自查自糾階段工作總結如下:
一、思想認識到位,保證整個活動取得實效
為保證此項工作的扎實開展,我局成立了開展發展環境“三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針對民政工作業務的特點,我們采取專題會議的形式,使廣大干部職工特別是機關工作人員充分認識“三項整治”活動對加快區域發展、改進機關作風、密切黨群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加快推進現代化的重要作用,讓廣大干部職工聯系實際,對照先進,對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問題和不足。
二、堅持群眾路線,認真排查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在自查自糾階段,我局結合學習實踐活動,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一切從大局出發,通過組織群眾評議,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發放調查表等多種形式,敞開大門,廣泛征求意見,依靠群眾查找問題。召開了機關全體人員和下屬單位負責人參加的征求意見會,征求意見26條;召開鄉鎮民政干部及各類民政服務對象座談會,征求意見12條。對排查出的問題反復查原因,進行認真的梳理歸類,整理出4條群眾反映集中意見,并拿出整改措施。
三、查找出的主要問題。
1、在民政業務工作方面。低保審核不夠嚴格,致使個別不該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該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風方面。一是深入基層指導工作不夠;二是在接待群眾時,有個別工作人員存在態度生、冷、硬的現象;三是個別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時存在應付的現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對民政政策、法規公開不夠,影響了群眾及時反映、解決自己的問題;二是個別工作人員政策法規不熟悉,辦理事項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眾辦事“多趟跑”的現象;三是個別工作人員辦事拖拉,有時辦事群眾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設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較為突出,影響了民政職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處理事務的能力需要進一步提高。
四、整改措施
1、關于民政業務工作方面問題的整改
嚴格低保審查程序,確保應該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該享受低保的堅決取銷。對新申請的低保對象,鎮(社區)民政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上門走訪、調查核實、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處力度。對群眾舉報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要做到100%的調查核實,調查屬實的堅決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虛假證明的行為。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單位溝通,通報出具虛假證明單位和人員的情況,建議有關部門對此行為作出嚴肅處理。
2、關于工作作風方面問題的整改
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工作水平,強化機關自身建設。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有事向領導請假。切實做好本職工作,工作中盡職盡責,辦事不推不拖、不濫用職權,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禮貌語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各類規章制度,經常走村入戶調查研究,多聽取群眾意見,針對反映的問題,拿出解決措施,化解矛盾,幫助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3、關于工作效率方面問題的整改
(1)限時辦結制。在處理各種行政事務過程中,凡有明確時限要求的堅持急件急辦原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沒有時限規定的,將工作落實到人,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
(2)首問責任制。對前來辦事的同志或群眾來訪者,第一接觸人為首問責任人,是職權范圍內的,首問責任人要“由我來辦,馬上就辦,辦就辦好”,不是職權范圍的,也要幫助聯系,幫助督辦,一幫到底,讓群眾滿意而去。對不能辦理的要說明原因,對不屬于本機關辦理的事項,耐心做好解釋。
(3)崗位明示制。公務人員上崗時做到崗不離人,統一公示標有單位名稱、本人姓名及職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過失追究制。對因工作不力或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責任者的責任外,并與評先選優、提拔任用掛鉤。
4、關于自身建設方面問題的整改
要從促進全縣民政事業發展的大局,高度重視民政干部隊伍的建設問題。一是定期研究干部隊伍建設的現狀,積極向上反映加強民政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二是加大對干部職工培訓的力度,提高干部職工的綜合素質,以適應形勢的需要。三是合理調配現有的人力資源,建立健全各項激勵機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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