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審計大學學費標準如下:審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工程管理4個專業學費為5720元/年,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專業學費均為5500元/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專業學費均為5800元/年,其它各專業學費為5200元/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審計大學。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1287,學校在各招生。ㄗ灾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性質: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類型:公辦高校。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
學校是唯一以“審計”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為我國審計高等教育發源地之一,始建于1983年,2007年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1年獲批為全國首批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單位,成為教育部、財政部、審計署和江蘇省共建高校,2013年獲批為碩士學位(學術學位)授權單位,2015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南京審計大學。
第五條 學校面向江蘇等31個。ㄗ灾螀^、直轄市)招收本科學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審計大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經教育部2020年正式批準,由南京審計大學和法國SKEMA商學院合作設立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國際聯合審計學院,采用“4+0”學制,開展本科學歷教育。對符合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南京審計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南京審計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法國SKEMA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學務委員會招生工作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依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并結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
新開設四個中外合作辦學“4+0”學制專業,文理兼招專業為審計學(120207H)、金融工程(020302H),理科專業為工程管理(120103H)、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120102H)。面向北京、上海、重慶、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廣東、海南、四川等11個省市招生,今年招生總計劃300人。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本年度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0.5%,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并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 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入學后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另行規定外,其他專業學生均須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英語課程。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校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英語、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要求有良好的普通話基礎,無口吃及語言障礙現象。
第十六條 考核方式:學生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ㄊ、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的加分投檔政策。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績調檔,參與專業排序。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理科類、文科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錄取。
科類要求如下:
文理兼招類——審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政治學、經濟學與哲學(PPE)]、金融學、保險學、信用管理、投資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稅收學、貿易經濟、法學、法學(法務會計)、法學(法務金融)、[工商管理類(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新增中外合作辦學審計學(120207H)、金融工程(020302H);
文科類——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英語;
理科類——物流管理、金融工程、電子商務、經濟統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金融數學、統計學、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工程造價、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新增中外合作辦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120102H)、工程管理(120103H)。
第十九條 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
第二十條 江蘇省內錄取辦法:
1.對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本一普通類專業需達到BB;本一[工商管理類(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審計學(120207H)、金融工程(020302H)、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120102H)、工程管理(120103H)需達到BB;必測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
2.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給予一定的獎勵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獎勵分后進行排序,再采用“分數清”的方式安排專業(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同分情況下,理科考生按數學(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數學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語文(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語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第二十一條 江蘇省外錄取辦法:
1.對于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即在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同分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總分排序。
2.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4.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考生須符合生源所在省(市)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
5.內地新疆班、內地西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后轉入本科等,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學費收費標準按江蘇省有關部門審批的標準,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具體參照蘇價費[2014]136號。其中,審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工程管理4個專業學費為5720元/年,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專業學費均為5500元/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專業學費均為5800元/年,其它各專業學費為5200元/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工商管理類(中外合作辦學)(會計學)]26000元/年。具體參照蘇價費[2005]210號。中外合作辦學審計學(120207H)、金融工程(020302H)、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120102H)、工程管理(120103H)56000元/年,具體參照蘇發改收費函[2020]306號。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600-1500元,具體參照蘇價費[2002]369號。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為鼓勵更多的優秀考生報考我校,并為其成才提供更好條件,除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等評定獎學金、助學金外,我校還制定了獎學金及優秀新生獎勵辦法等相關政策,主要包括審計長獎學金(國家審計署設立) 10000元/人、校長獎學金5000元/人、新生獎學金5000元/人、優秀學生獎學金200-2000元/人等獎項,學生獲獎(助)學金面為60%左右。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對部分專業類:1.金融學、保險學、投資學、信用管理、金融工程2.財政學、稅收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3.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4.數學與應用數學、經濟統計學、統計學、金融數學5.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場營銷等實行“大類培養”,排名在本專業前50%的學生,大二下學期可申請在專業類內調整同批次專業。具體遵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并按學校轉專業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號
郵政編碼:211815
招生咨詢電話:025-58318196、58318198
中法合作辦學專線:025-58312946、58313806
電子信箱:zsb@nau.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25-58313807
招生監督郵箱:jjjb@na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na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zs.nau.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南京審計大學招生在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南京審計大學學務委員會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京審計大學
2020年6月
南京審計大學(Nanjing Audit University),簡稱南審。學校與國家審計署同時誕生,與中國審計事業同步發展,是中國審計高等教育發源地之一。2011年學校變更為三部一省共建高校(審計署、教育部、財政部和江蘇。J且凰詫徲嫗槠放,經、管、法、工、文、理等學科相互支撐、協同發展的財經類院校。
南京審計大學起源于1983年的南京財貿學院。1987年更為南京審計學院,由審計署和南京市人民政府聯辦。1991年轉制為審計署直屬。2000年辦學體制調整為江蘇省人民政府與審計署合作共建,以江蘇省人民政府管理為主。2002年南京金融高等?茖W校并入,組建新的南京審計學院。2015年11月更名為南京審計大學。2017年,學校成為江蘇省省級博士立項建設單位。
截至5月,南京審計大學占地面積2178畝,建有浦口、莫愁兩個校區;設有16個專業學院(教學部),設有35個本科專業;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共1.6萬余名。專任教師1110余人。
以上數據來源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infoId-2731550254,method-view,schId-75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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