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教體局公布了《中山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悉,高中階段學校分三批次進行錄取,其中,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在7月9日-10日舉行,中職類學校在7月20日-21日舉行。
高中學校分三批次錄取
高中學校分三批次錄取,包括提前批、第一批普通高中、第二批中職類學校。其中,提前批包括普通高中的體育特長生、音樂生、美術生;普通高中指標生;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特色辦學班等。第一批普通高中,包括所有普通高中普通生,公辦高中住宿生和走讀生、民辦高中公費生和自費生。第二批中職類學校,包括所有在中山招生計劃的中職類學校,包括中山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和外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
藝術生考查科目須達1B2C
根據《辦法》,高中學校的招生錄取采取分數優先原則。普通高中普通生按照招生計劃1:1的比例劃分最低控制分數線。非本市戶籍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市戶籍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指標生、走讀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該校普通生20分。
體育特長生的考查科目等級必須達到3個C要求,計分科目成績(即中考總分)原則上不低于本校普通生錄取分數線80分。達到國家一級運動員標準,或所報考項目獲得省級比賽個人前六名或者市級比賽個人前三名的體育特長生,可適當降低中考總分成績要求進行錄取,具體要求按照學校的招生方案執行。
藝術生的考查科目必須達到1B2C或以上,中考成績不得低于普通生最低錄取線50分,且最低不得低于首次公布的普通高中控制分數線20分。藝術生術科成績資格線從填報了藝術志愿的考生中,根據全市高中各類藝術招生計劃數按照1:1.2的比例定。
中等職業學校錄取不劃定最低控制錄取分數線,一律按照志愿和專業計劃,實現分數優先的投檔原則進行錄取。
分數優先,遵循志愿
此外,志愿投檔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志愿順序投檔。體育特長生和藝術生在綜合素質評價、考查科目等級達到要求和達到文化課最低控制分數線、術科成績資格線的基礎上,按照術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投檔。普通生錄取時,在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且考查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達到相應要求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由高中學校擇優錄取,原則上不得退檔。
投檔時,按照考生考試成績情況排序。考生排序成績總分相同時,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優先錄取的條件首先排序;然后再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總分高的優先排序;三科總分相同時,按照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分別為:數學、語文、英語;考查科目等級相同時,比較綜合素質等級,等級高的優先排序。
7月13日-14日為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時間,征集志愿錄取時間為7月15日,普通高中報到注冊時間為7月16日-18日;
中職類學校征集志愿時間為7月22日-23日,征集志愿錄取時間為7月24日,本市中職類學校報到注冊時間為7月25日-30日,注冊入學時間為8月1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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