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藝和體育特長生的選拔
為培養大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推動校園文化建設,我校在2016年單獨招生中通過學生自我推薦報考,選拔和招收有文藝和體育特長的考生。
1、特長生招生計劃
類別 | 項目 | 人數 |
文藝特長生 | 聲樂、器樂、舞蹈、編導、播音主持 | 15 |
體育特長生 | 田徑、籃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跆拳道、健美操 | 15 |
注:特長生計劃包含在單獨招生總計劃內,每個專業錄取的文藝和體育特長生的人數原則上不超過3名。
2、文藝、體育特長生必須按照正常報名流程報名參加文化聯測,還需填報、郵寄相應特長生報名表,并根據安排來我校參加加試。
3、參加文藝特長生加試的考生,器樂類特長生須具備各類器樂考級達八級以上(含八級)的證書或中學生藝術展演中獲獎;舞蹈類特長生須具備考級證書或在縣(區)級及以上級別的藝術類比賽或中學生藝術展演中獲獎。來校參加文藝特長生加試時須提交考級證書或獲獎證書原件,經學校審核后,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文藝特長生加試。具體報名條件、資格考試內容和錄取辦法等詳見《單獨招生文藝特長生招生辦法》。
4、參加體育特長生加試的考生需具有二級運動員證書或具有等同于二級運動員水平,并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育特長考試?荚囃ㄟ^預錄取,并根據考核總成績排序確定錄取專業。具體報名條件及安排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告。具體報名條件、資格考試內容和錄取辦法等詳見《單獨招生體育特長生招生辦法》。
5、文藝及體育特長生加試通過即預錄取,并根據考核總成績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未通過加試的考生按非特長生進行選拔錄取。
6、文藝及體育特長生加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4月15日
地點: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
六、錄取辦法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錄取。
考生考核總成績=文化聯測考試成績+職業綜合素質考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1、劃線原則
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劃線。
2、錄取規則
(1)總的錄取原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科類按考生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同分的考生按綜合素質考試成績、文化聯測考試成績、英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序。
(2)政策性加分辦法
①已參加高考報名的自謀職業退役士兵錄取時總分加5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總分加10分。
②烈士子女考生錄取時總分加10分,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總分加3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總分加10分。
③高中階段獲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等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在錄取時總分加20分,獲二、三等獎的考生錄取時總分加10分。
④高中階段在地市級體育或藝術比賽中獲得前三名的,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在省新概念作文競賽中獲得一等獎加15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5分。
⑤必測科目加分:必測科目成績中每有1A加10分,每1B加5分,最多加4個。所有加分累計入文化聯測考試成績,達到或超過文化聯測考試滿分(180分)的,以文化聯測考試成績滿分計算。必測科目成績以2015年及以前參加學業水平測試的成績計。
⑥申請加分的考生,需在學校招生網下載、填寫相應申請表,并將申請表和對應材料復印件于1月31日之前通過郵局EMS方式(以郵戳為準)寄至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請注明“單獨招生報名材料”或將所有材料的掃描件發送到招生辦公室郵箱jmizsb@126.com。同時于職業素質綜合測試時(4月16日)將申請表和對應材料原件交學校審核。
⑦必測科目等級加分考生無需提供材料,學校將根據省考試院提供的成績進行換算。
⑧如加分項目和政策有調整,以我省招生政策為準。
以上加分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執行。
3、學校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擬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后,錄取結果在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同時,須考生高考體檢合格后,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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