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格審查
報考學生資格采取二級審核的辦法,報名時由學校組織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考生,再報送省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由省教育廳體衛藝處、省監察廳駐省教育廳監察室和省教育考試院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五、考試
1、專項測試: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須憑《測試通知書》參加江西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體育專項測試時間為:3月5日。3月4日在江西師范大學(青山湖校區)室內田徑館報到領取《測試通知書》,并測量身高。
2、文化考試: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獲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的考生,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也可選擇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考試時間為3月7、8日、地點另行通知)。
六、錄取
達到以下條件的考生可擇優錄取:
1、我校根據國家一級運動員考生體育專項水平測試的成績、考生參加各類比賽成績和運動隊的需要,按需擇優錄取。獲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且專業合格的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的,高考分數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注: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綜合考慮劃定的高校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都須合格。
2、我校根據國家二級運動員考生體育專項水平測試的成績、考生參加各類比賽成績和運動隊的需要,按需擇優錄取。對于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二級運動員中排名靠前50%的,高考分數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二級運動員中排名靠后50%的,其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注: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我校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綜合考慮劃定的高校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
3、高考成績符合要求且報考了我校的考生,應及時將高考成績傳真至我校招生辦公室。我校將依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名單,并聯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辦理錄取手續。
4、以上各類型考生的招收比例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
七、學費標準
按江西省物價局有關文件標準執行。
八、其他
1、按照教育部要求:擬錄取考生須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未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級招辦不予投檔,招生院校不得錄取。
2、地址與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豐和南大道696號南昌航空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330063。
聯系電話:0791-83957505,83863927,83863967(傳真)。
3、本簡章由南昌航空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有關考試和錄取須參照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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