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永玉)昨日,記者從市教育局了解到,莆田市中考體育考試政策確定。市教育局已正式對外發布《關于做好莆田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我市中考體育考試項目仍為3項,分為必考和選考兩種。必考項目有2項,為50米跑、立定跳遠。每個考生必須當午完成必考項目。選考項目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或100米游泳(泳姿不限、男女生均可),考生可選其中1項?荚嚂r間4月11日至5月22日,游泳項目由全市集中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身體殘疾或因疾病而喪失運動能力或不能參加劇烈運動的考生可持相關證明申請免考。免考考生體育成績以c級計算。體育考試前或考試過程中,如考生意外受傷或發生疾病確不能完成考試的,由考生本人申請緩考,經批準后,已考項目成績無效,全市統一安排緩考,并以緩考成績為準。緩考時間:6月2-3日。凡無故缺考項目的,均以0分計算,不得補考。
考試結束后的第二天,各學校向所有考生公布考試成績,當考生發現公布的成績與記錄在準考證上的成績不符時,應在成績公布2天內由學生提出申訴。經市中招辦審核認定,確實出現記錄在準考證上的成績與電腦記錄成績出現誤差的,此類考生將安排參加全市的統一緩考,原測試的所有成績無效,必須3個項目重新測試,不予更正成績。
《通知》要求,各學校在體育測試前必須組織所有參加測試的初中畢業生進行身體檢查,做到既不隱瞞病情,也不虛報疾病。體檢結果和醫生建議證明凡身體狀況不符合參加體育測試的學生不得參加測試。考試過程中嚴肅考風考紀。要認真檢查學生的準考證,防止出現冒名頂替現象,一旦發現考生有冒名頂替行為,被替考生和替考考生體育學科成績均按0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