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球比賽
——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足球比賽
享受上述項目優惠加分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供運動成績證書、秩序冊、成績冊等原件。從開始,參加集體項目比賽的學生運動員還必須提供參賽場次表原件,或加蓋主辦單位印章的復印件。
3.初中階段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藝術展演活動獲得文藝、美術、書畫、攝影作品一等獎的加5分。具體見江西省教育廳《關于江西省第五屆中小學生、幼兒藝術展演活動獲獎情況的通報》(贛教體藝字〔2012〕37號)。
4.其它優惠政策:
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公通字〔2005〕78號)具體規定執行。
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關于印發〈江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政聯〔2012〕8號)具體規定執行。
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華僑子女、歸僑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臺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少數民族聚居鄉(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數民族考生優惠加分對象,根據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確認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民宗字〔2010〕20號)文件精神,審核確認。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考生能享受幾種優惠時,只能享受其中最優惠的一種。享受優惠的考生均應按有關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