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教體〔2015〕1號精神,2月12日,市教育局印發了《白銀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方案》(白教基函〔2015〕13號)(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從起,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由原來的30分提高到50分,并計入初中學生畢業升學考試總成績。體育考試以《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內容為基本范圍,采取對小學和初中體育課程目標效果一次性測試評價的方法評定。
考試內容采取“3+2”模式,即由3個必考項目和2個選考項目組成。每個考試項目為10分,5個項目得分之和為考生體育考試的最終成績。男生必考項目為:引體向上、1000米、足球運球;女生必考項目為:仰臥起坐、800米、足球運球。男女生選考項目為:立定跳遠、50米跑、擲實心球、跳繩、籃球運球,每個學生從規定的5個選考項目中任選2個項目參加考試。選考項目尊重學生自愿,學;蚪處煵坏酶深A學生選考項目的自由。
對暫時喪失運動能力或符合殘疾標準的,且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由市教育局依據《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1年版》統一命題組織卷面考試,滿分50分,并以卷面成績計入中考總分。對臨時傷病但沒有喪失運動能力,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可給予一次補考機會,對仍然不能參加補考的學生,體育考試成績以零分計分。
全市初中學生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每年4月20日至5月15日之間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補考時間由各縣教育局安排,特殊考生的體育與健康知識考試與中考文化課考試同步進行。
《方案》同時明確了體育考試規則、評分標準和組織管理體系。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籌安排與監督下,由各縣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方案》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組建體育考試專業教師隊伍,因地因校合理設置考點,做到考試時間、項目、方法、標準和器材“五統一”,考試成績當場公布公示。各縣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切實加強體育考試組織領導、規范考務、強化監督、保障安全,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