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對象
凡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考生,均須參加信息技術操作考核。
二、命題依據和考核范圍
考核由各相關中學自主命題。命題依據是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信息技術課程指導綱要(試行)》(初中部分)?己朔秶侵笇ЬV要規定的初中部分教學內容所有七個模塊的內容,以及經陜西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現用初中信息技術教材的內容。
三、考核形式及時間
考核由各相關中學,在各區縣初中畢業學業信息技術操作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監督下組織實施。
考核形式為閉卷,時長為30分鐘,由考生獨立上機操作。
全市統一考核時間為5月4日至8日,每場次開始時間由各校自定。
四、考核成績
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考核結果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呈現,其中100-85分為A,70—84分為B,60—69分為C,60分以下為D。缺考考生予以注明。
五、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名
信息技術操作考核報名與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同步進行,統一編號,統一在考生報名區縣參加考核。
具有我市學籍的應屆生原則上在畢業學校參加考核,其他考生由中考報名地區縣招生考試機構指定考點。
(二)考點考場設置
考點要根據考核內容配備相應的硬件設備和軟件環境,確?己四軌蝽樌M行。對于個別未達到設置考點要求的學校,其學生應由區縣教育局統一協調、由區縣招生考試機構就近安排在其它符合考點要求的學校參加考核,考生的組織及安全由生源學校負責。
1.考點根據機房配置情況,合理安排考場。
2.考前一天要清理機房,檢查并確保機房內機器及電源能夠正常工作,檢查計算機操作系統相關設置,做好查殺病毒工作。
3.考核分批次進行,每批次考生人數根據機房可使用的機器數量確定。各考點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設定考核批次以及各批次的考核人數。
(三)考務人員
考點按以下要求安排考務人員:
1.考點設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
2.每考場設監考員兩名;
3.每考點設技術人員兩名,由考點學校負責信息技術裝備的人員擔任,負責機房內的技術工作。
以上所有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使其明確工作職責和紀律,掌握考核程序和要求。
(四)考核實施
1.考前15分鐘,考生進入考場。監考員清點考生人數、核對準考證及照片后,填寫《考場情況記錄表》(見附件1)上相關欄目。
2.在考核過程中,監考員應嚴格執考,如出現考生違規違紀情況,必須立即制止并將違規事實如實記錄在《考場情況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