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組織實施由各市(區)負責。各市(區)要成立考試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管理本市(區)的考試實施工作及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及考務工作細則,有關考試要求務必嚴格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陜西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2014〕34號)執行。各市(區)考試工作安排須在6月15日前報送省考試管理中心。
2.嚴肅考風考紀。各市(區)要加強考風考紀建設,高度重視對監考人員的選聘、培訓以及責任的落實,要加大對各種違紀行為的防范和查處力度,堅決杜絕群體性違紀舞弊事件發生,確?荚嚬ぷ黜樌M行。
3.切實做好試題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要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的安全保密和法制教育,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度。試題試卷的運送、交接、保管等各個環節,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保密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執行。
4.建立值班制度和報告制度。各市(區)要在6月15日前,將值班電話報送省考試管理中心中考處。值班電話要有專人值守,考試開始后要堅持“每日一報”,如遇突發或異常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到省考試管理中心中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