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命題
1、考試命題以國家課程標準、現行教材以及《襄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為主要依據。試題要充分體現新課程理念,注重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收集與處理信息的能力,力求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2、試卷要有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難度和區分度。試卷及其答案表述規范,用語準確。試卷結構層次清楚,各年級內容占有比例適當,難易適度。要充分發揮各類題型的功能,積極探索使用新題型,主觀性試題和客觀性試題比例適當,文科類科目要控制客觀題的題量,理科類科目加強實驗能力考查。
3、體育(體育與健康)考試、理化生實驗技能及信息技術能力考查、考核科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實施辦法另文通知。
五、考試時間
1、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為6月20~22日(其中體育考試時間為4月)。
2、考查科目考查時間為4月。
3、考核科目考核時間及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自行確定,4月底以前結束。
六、考試管理
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有關單位分工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市教研室負責制發《襄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說明》及考核科目、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市教育考試院負責考試科目的命題、考試、閱卷及考試、考查科目成績管理與發放。
市教育技術裝備站負責理化生實驗技能現場測試。
市電化教育館負責信息技術能力上機考試,及學業成績網上發布、查詢工作。
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管理。
考試、考查、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記入學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