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辦法出臺,根據各學校招生分類計劃,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投檔原則,結合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按學生的分數擇優錄取。
嘉興考生填報普通高中學校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進行,由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和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自主選擇,填寫志愿表,考生所在學校根據志愿表將志愿信息輸入電子表格后上交市教育考試院,志愿信息經教育考試院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分兩個批次進行,嘉興一中(含三限生)、秀州中學、嘉興高級中學為第一批次,其余學校(含秀州中學三限生和嘉興高級中學自費生)為第二批次?忌筛鶕嫉牡谝慌(按招生計劃的1:1.05劃定)、第二批(按1:1.1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與本人中考成績、分數段的人數統計和各學校的招生計劃,填報第一批次3所學校的4個志愿和第二批次的6個志愿。
錄取辦法在符合綜合素質評價要求的前提下,每個批次所填志愿均為平行志愿。錄取時,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報的學校志愿,被檢索的志愿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即向該學校投檔,體現“分數優先”的原則;再逐分逐個對考生按所填報的平行志愿的順序檢索,體現“遵循志愿”的原則。各批平行志愿分別實行一輪投檔。在錄取中如出現因總分相同而又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則按語、數、外3門學科總分高者列前,如果仍相同,則并列者共同進入,其名額不占該校招生指標。如通過以上辦法錄取后,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和未被錄取的學生,則由未完成計劃的學校直接補錄。
普通高中體育和藝術類特長生的招生,須根據公布的分類計劃數由學校制定選拔標準負責專業測試,并在學校網上公布專業測試合格者名單。各招生學校必須在6月12日前將特長生擬錄取名單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逾期作放棄處理。高中錄取時按有關規定加分投檔,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報到注冊凡被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新生,由招生學校向錄取學生發出統一印制并加蓋市教育局招生錄取專用章(騎縫章)和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學生憑此通知書和中考成績單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名注冊后方能取得學籍,其余任何形式的通知均無效。各招生學校新生的電子學籍檔案,必須在9月10日前通過浙江省中小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完成遷移。不能通過網上遷移的學生學籍檔案,學校需填報專用表格,經市教育局基教處審核后方能通過新增方式錄入學生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