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女士的孩子今年初三,在東勝區培正中學上學,馬上就要迎來中考,近幾日舉行了體育加分考試,考試項目分別是球類比賽和游泳比賽,但項目加分卻不同,分別加16分和20分,因其選科目前不知道加分不同便選了分數較少的球類比賽,這樣便可能有四分的差距,楊女士表示像中考這樣重要的考試,即使一分都可能差之千里,所以認為這樣的體育加分項目很是不合理,且提前并未告知學生更是不合理。
中考加分事項搞突然襲擊
據了解,體育加分分為技能測試分20分,另外球類比賽和游泳比賽分別是16分和20分(任選一項)。比賽從1月7日開始,但是直至考試前一個星期考生才知道了球類比賽和游泳項目所加的分數竟然不一樣,相差4分,楊女士和其他部分家長認為學校應該提前通知學生,這樣學生也有提前選擇的權利。
楊女士說道:“現在的考試競爭這么激烈,就是一分之差也會造成名次上巨大的差異,如果提前告知,孩子們也可以提早練習。可是現在選了游泳的孩子就會多加分,對于選擇球類的孩子就是一種不公平!
楊女士還向本報記者反映,對于選擇球類項目的學生,測試的形式是進行比賽,記者在《鄂爾多斯市教育局體育局關于舉辦全市初中學生體育聯賽的預通知(鄂教體衛藝發〔2014〕3號)》和《鄂爾多斯市教育局關于全市初三學生體育聯賽預報名的通知(鄂教體衛藝發〔2013〕6號)》內容里制定的比賽章程中看到,例如網球比賽:比賽采用一盤定勝負,比賽以20人為一組進行,第一輪至第四輪下半區采用淘汰制、第四輪上半區采用循環賽,對陣雙方由現場抽簽決定,直至決出1至20名為止。
按照學生比賽抽簽規則規定,第一輪比賽如果輸了就會排在10名開外,這樣的制度令楊女士及家長們難以信服。
鄂爾多斯市教育局:“沒有提前通知,我們確實有責任”
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了鄂爾多斯市教育局體衛藝科科長張文強,張科長表示:“對于學生游泳項目加分比球類項目加分多是因為游泳既是一項體育技能,又是一項生存技能,所以多加分正常!
對于提前沒有向學生告知球類和游泳加分不同,張科長的解釋是:“在,旗區教育部門估計沒有按規定下達,對于加多少分沒有提前告知,確實是我們的責任。”
對于球類采取這種比賽制度的問題,張科長表示:“球類項目只能通過比賽考核,國際比賽那也得比呀,制度也是通過協會和專家制定的,不是隨意定下的規定,兼顧到每一項比賽。”
律師:中考體育項目加分,本身不合理
為此本報記者采訪了內蒙古文盛律師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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