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生等勞動者在求職過程中,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份勞動合同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首要選擇。由于高校應屆畢業生社會經驗不足,很容易上當受騙,加上部分畢業生在簽勞動合同的時候沒有仔細看清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專家提醒,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要警惕五類合同陷阱。
【口頭用工合同】
這類工作一般由朋友、親戚或熟人介紹,用人單位往往與勞動者只有口頭的意向承諾和約定。這種口頭合同明顯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旦發生勞動糾紛,由于沒有書面證據證明雙方的勞動關系,因此會造成維權難。
【押金合同】
個別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勞動者的一些證件、財物等作為抵押條款寫入合同文本當中。這樣一來,如果日后發生勞動糾紛,勞動者極易惹上官司。
【“性命”合同】
一些提供帶有風險工作的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不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提供勞動保護,并提出“工傷自己負責”等條款。即一旦發生意外,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勞動者如果簽下這類協議,無疑是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
【附加不合理條款的合同】
有些企業向勞動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很合理,但卻在后面附加了許多不合理的條款。因此,遇到此類合同時,勞動者一定要仔細弄清附加條款的內容,否則一旦簽字認可,日后發生糾紛容易處于被動地位。
【“包身”合同】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提出,3年內不得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勞動者人事檔案相要挾。勞動部門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術人員,不涉及商業秘密,不受這類合同的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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