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堅強領導和地委巡察辦的關心指導下,福海縣全體巡察干部把握政治巡察的工作方向,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為主要任務,聚焦“從嚴治黨”核心,緊扣“六項紀律”標尺,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精準發力,圍繞總目標,重點查找落實反恐維穩組合拳措施、一級響應要求,“學轉促”專項活動、扶貧領域問題、生態環境保護、落實惠民政策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深挖細查,實現巡察工作穩步開展。
一、取得的成效及做法
福?h自2016年5月啟動巡察工作,采取“一托三”模式,已完成三輪巡察,對29個縣直部門(單位)、2個行政村開展了巡察,發現被巡察黨組織存在問題641個,移交問題線索75個,其中,第一輪向縣紀委移交線索31個,第二輪向縣紀委移交線索25個,向縣委組織部移交線索2個,第三輪向縣紀委移交線索14個,向縣委組織部移交線索3個?h紀委對第一輪巡察移交的31個線索已完成初核,立案6件,黨政紀處分6人,其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2件。目前,2017年第二輪巡察的10個單位和2個行政村的巡察報告初稿已完成。我縣巡察工作總體進展順利,主要做法如下:
(一)組織領導,保障到位。2016年5月,成立巡察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三個巡察組,每組4人,2017年3月又組建1個組,共抽調干部16人;縣委每年將25萬元巡察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2016年撥15萬元,為巡察辦、巡察組配備辦公、會議桌椅、電腦、打印機、固定電話、檔案柜等設備,在住建局二樓協調五間辦公室?h委“五人小組”聽取巡察工作匯報4次,4次授權巡察組長開展工作,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巡察工作匯報7次。制定印發了《2016年巡察工作方案》《2017年巡察工作方案》《巡察工作資料匯編》,2017年7月5日縣委印發《福海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福黨辦[2017]39號),五年內完成對72個部門(單位)、69個行政村(社區)巡察全覆蓋,2016年已巡察20個單位。
(二)健全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完善“六項協調機制”。完善縣委巡察辦與縣紀委和組織部門、政法機關、審計部門、財政部門、信訪部門的協調協作機制,從收集相關情況、做好配合保障、處置問題線索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對接,形成工作合力,實現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健全“三項匯報機制”:就是巡察工作匯報機制(主要指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向縣委常委會匯報巡察重要工作)、巡察情況匯報機制(主要指一輪巡察結束后,每個巡察組向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本組巡察情況)、巡察綜合情況匯報機制(主要指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向縣委“五人小組”匯報每輪巡察綜合情況),定期研究解決巡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完善《福?h委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庫及巡察人才儲備庫管理辦法》,對全縣有過紀檢監察、組織、法律、財務、審計等工作經驗的干部進行梳理,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對政治覺悟高、組織紀律性較強、綜合素質能力強的干部全部納入巡察人才庫。7月5日巡察辦印發《關于推薦福?h巡察工作專業人才的通知》,完善巡察后備人才庫,現將35名巡察組長、副組長和55名專業人才充實到巡察人才后備庫,實行動態管理。健全完善問題線索管理、移交、督辦機制。每一輪巡察結束后,對問題線索分類后向縣紀委案管室、組織部干部室及相關部門進行移交,巡察辦留存一份,對所取證據材料認真梳理,附于問題線索登記臺賬后,填寫交接單及編制移交目錄,巡察組、巡察辦、接收方三方簽字認可;建立問題線索臺帳、整改臺帳、明確線索發現、報告、辦理及辦結歸檔等工作流程,與移交相關部門常溝通,對移交問題線索核實查辦情況進行了解登記,逐一銷號,及時督辦;制定嚴密的保存、交接、入檔等管理制度,著力規范巡察反饋、整改、移交、歸檔等各環節工作,確保巡察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三)營造濃厚宣傳氛圍?h委巡察辦2017年以來已在福海之窗、福海零距離、烏倫古湖網、福海廉政網、福海清風發布9期巡察公告,提高巡察工作知曉率,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多方收集問題;在被巡察單位、巡辦、各鄉鎮、社區張貼巡察公告298份;在巡察動員會、意見反饋會等重要環節,加強電視、網絡等媒體的宣傳力度; 3月中旬以來縣巡察辦向地區巡辦、縣紀委組宣部報巡察工作信息15期,2篇上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網,9篇上地區廉政網,9篇上福海零距離,其他各網站10條,福海電視臺播2條。
(四)加強干部教育管理 。建立巡察工作制度匯編。根據工作實際及要求,初步建立福?h委巡察人員工作紀律、巡察人員“十條禁令”、五不準、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關于規范巡察發現問題線索分類處理的暫行辦法等20項制度,初步形成匯編。加強業務培訓。在巡察進駐前,開展4天的集中巡察業務知識培訓,組織全體16名巡察干部進行了巡察工作紀律宣誓,并簽訂工作紀律及保密紀律兩份承諾書。建立巡察工作周例會制。每周對上周工作進行總結,安排下周工作,共同交流巡察工作中的好方式、好做法,共同探討解決巡察中把握不準的問題,已開展17期。建立月總結月匯報制。各巡察組每月25號前對當月巡察工作進行總結,謀劃下月打算,由縣委巡察辦匯總,并向巡察領導小組匯報,開展了4期。建立巡察干部考勤制度、請銷假制度。半天以內請假由巡察辦主任簽字,一天以上請假必須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考勤實行月匯總月公示。建立巡察辦臨時黨支部。嚴格落實黨組織生活制度,與紀委機關結合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參加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發聲亮劍活動,集中組織學習新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觀看中央電視臺播放的大型紀錄片《巡視利劍》,進行討論學心得,并下發通知要求全縣各單位黨員干部學習《條例》和觀看紀錄片,上報學習觀看總結,學習心得85份。建立“夜學制”。每周四晚學習2小時,集中組織對上級文件精神及業務知識學習14次。加強學習交流。6月份邀請地委第二巡察組組長吳廣平同志來我縣給全體巡察干部講經驗、做法,主要講如何撰寫巡察報告和反饋意見,借地委第三巡察組在阿爾達鄉巡察之際進行座談交流。暢通管理渠道。建立巡察工作QQ群和微信群,促進平時工作的指導、協調及學習。
(五)強化巡察成果運用。 加強整改跟蹤督辦,建立三個巡察整改工作QQ群,指導、督促各單位開展整改工作。發5期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三輪被巡察單位對照巡察情況反饋意見逐條建立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臺帳,對帳銷號,各單位及時上報了整改報告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目前,已整改問題615條,整改率達95.5%,建立完善相關制度96個;根據縣委巡察反饋的共性問題,如貫徹落實總目標不力,黨組織核心作用發揮不明顯,黨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嚴,對黨員干部監管寬松軟,民主集中制貫徹落實不到位,財務管理不規范,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干部作風不實等問題,7月14日,縣委書記羅建江同志在全縣黨員干部警示教育大會暨廉政黨課上就巡察存在共性問題向廣大干部提出要求,并要求各單位限期整改;縣紀委和財政局7月25日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及對“小金庫”自查清理的通知》,全縣各單位主要領導簽訂“小金庫”自查清理承諾書115份。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抽調配備巡察干部不盡合理。巡察干部為臨時抽調人員,對巡察工作不夠熟悉,且抽調人員部分年齡偏大,對電腦操作等技術掌握困難,再加上缺乏系統性、規范性培訓,經驗少,業務水平不高,自學能力不強,在了解問題、發現問題、研究問題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影響了巡察工作質量和效率。
二是巡察政治定位不夠清晰。對全面從嚴治黨層面上還巡得不細、查得不深,只以談話、查看檔案、落實會議精神等方面查找問題,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方面不知怎么查,沒有抓手,寫報告時泛泛而談;從確保落實“總目標”、打好反恐維穩組合拳、“學轉促”專項活動、扶貧領域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挖得不深,分析政治方向、立場、態度和要求等方面還有很大差距。
三是巡察干部隊伍不穩定、抱臨時性工作思想嚴重。工作人員均為臨時從各部門(單位)抽調,部分人員未完全脫離原單位工作,在開展巡察工作的同時,還要加班加點完成原單位交辦的工作任務,抱有臨時性思想,工作干得大差不差就行,對巡察工作沒有刨根問底的精神,事必影響巡察工作任務按時保質完成。個別單位領導直接安排抽調的巡察干部回原單位開會、學習、培訓等,讓巡察干部存在兩難,工作情緒低落,自2016年以來巡察干部更換頻繁,使工作銜接不當,影響巡察質量及工作檔案資料的移交。
四是群眾的參與性不強。被巡察單位雖然采取了紙質張貼,縣委巡察辦在本縣的5個網站及微信平臺發布巡察公告,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等方式,大力宣傳巡察工作,但縣級網站點擊率低,群眾觀看紙質公告主動性不強,加之部分群眾存在安全顧慮,怕被打擊報復等思想誤區,造成群眾參與率不高,致使整個巡察期間很少接待主動來訪人員。
三、幾點思考及對策建議
一是抓好學習培訓,提升政治站位。下階段將圍繞總目標,結合本縣中心工作,對照縣紀委要求各單位上報的扶貧項目及項目資金運行的“三臺帳一流程圖”重點學習扶貧業務知識,分析、研究各類項目運行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點,為下一輪巡察行政村做好前期準備工作。與時俱進,邊巡邊學,每周用一至兩晚進行兩個小時的“夜學”,學習中央、自治區、地區對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及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其他各地的經驗做法,對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黨紀黨規經常學、反復學、逐條學,學習掌握年度階段性的重點工作及相關法律法規,并做為巡察的重點內容,提高政治站位;結合每年的集中培訓,安排上年度的巡察業務骨干介紹巡察經驗、做法及心得。建議地區能夠結合每年巡察工作重點,在年底或年初,加強對巡察人員的集中培訓。
二是加強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積極運用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等平臺,擴大對巡察知識的宣傳,要求巡察動員會的參與面更廣,提高巡察知曉率,讓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切實從思想深處真正認識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積極發揮監督作用和帶頭示范作用,積極向巡察組反映實際問題。
三是強化成果運用,建立共享機制。一是強化成果運用,增強監督權威。巡察辦、巡察組要對被巡察單位反饋意見的整改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監督檢查,要對整改臺帳進行逐個銷號,建立完善相關制度,要做到條條有整改、件件有回音。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巡察成果歸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作為考核、監督、教育、保護干部和廉政談話、紀律處分以及完善干部廉政制度的重要參考依據。組織部門要把巡察成果作為考核、考察、評價、選拔任用、獎懲、教育干部和誡勉談話、職務調整、完善干部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參考依據。二是建立巡察成果運用共享工作機制。巡察前要通過收集紀檢監察、信訪、組織部門的信訪舉報,與案管室、對口聯系的紀檢監察室當面交流溝通、調閱審計部門相關資料等方式,找出需要重點檢查的對象;巡察過程中要通過問卷調查、走訪調研、約談知情人等,及時發現問題線索;對需要重點核查的人和事,要迅速組織力量開展印證核查,通過調閱資料,核實人與事的關聯性;通過廣泛交談了解,分析民意反映的準確性;通過專項審計,判斷資金管理使用的合法性;通過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核實反映問題的真實性;在巡察期間和巡察結束之后,要與紀檢、組織、審計、信訪、財政等有關部門就有關問題加強溝通和聯系,建立健全巡察成果運用的責任體系和巡察成果共享機制。
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解決巡察干部編制問題。巡察工作已是常態化工作,按照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要求。建議地區及縣委向自治區多方呼吁,能早日解決縣委巡察辦、巡察組機構設置及人員定編定崗問題,一個組至少固定1-2人,以促進巡察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開展;以地區層面能夠建立有效的巡察干部問責激勵機制,重視對巡察人員的考核和獎懲,建立巡察工作考核業績制度、激勵制度、有效問責制度;在巡察人員的選配上視野要開闊,范圍要廣,從鍛煉干部、考察干部的角度出發,選配新提拔或擬提拔的科級干部參加1至2輪的巡察,選派黨性強、經驗足,善于分析研判問題的同志擔任巡察工作組長,選配年輕后備干部、專業人員參加巡察,重點選擇有財經、審計、紀檢監察、組織、執法專長的,政治過硬,責任心強的干部加入到巡察隊伍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