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是指從總體的生產工作過程來考查,規定出社會平均必需的消耗數量標準,這種標準就稱為定額。在社會生產中,為了生產某一合格產品或完成某一工作成果,都要消耗一定數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那么2018年海南最新定額政策是什么樣的?海南定額調整文件最新政策怎么規定的?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海南最新定額政策規定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一、實施時間及適用范圍
適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以下簡稱“清單規范”)、2008年《海南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2008年《海南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1年《海南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市政工程、太陽能熱水系統工程、施工機械臺班單價)、2013年《海南省園林綠化與仿古建筑工程》、2013年《海南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定額》、2013年《海南省市政路燈養護維修定額》、2014年《海南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定額》、2015年《海南省房屋修繕與抗震加固綜合定額》等定額(以下簡稱“綜合定額”)的工程,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凡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安裝工程”),應按本實施意見執行。
(二)在2016年4月30日前開工的建筑安裝工程,符合《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財稅文件相關規定的,按原合同價或營改增前的計價依據執行。
二、實施依據
(一)《關于做好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通知準備工作的通知》(建辦標〔2016〕4號)。
(二)《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財稅〔2011〕110號)、《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
(四)現行計價依據,包括清單計價規范、綜合定額等。
(五)其他有關資料。
三、費用組成內容
營改增后,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的組成內容除以下兩項做適應性調整外,其他與現行綜合定額一致。
(一)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費附加納入企業管理費的組成內容,不在稅金項目計取。
(二)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稅金是指按國家稅法規定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四、其他有關說明
(一)綜合定額的調整內容對應定額基期的要素價格及費率,不改變清單規范和綜合定額的作用、適用范圍及費用計價程序等,綜合定額依據“價稅分離”計價規則調整的相關內容詳見附件。
(二)建筑業營改增后,工程造價按“價稅分離”計價規則計算,各要素價格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執行財稅部門的相關規定。稅前工程造價為實體項目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措施項目費、措施其他項目費、規費和價差之和,各費用項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額)的價格計算。
(三)建筑業營改增后,工程發承包及實施階段的計價活動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建筑安裝工程執行“價稅分離”計價規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建筑安裝工程參照原合同價或營改增前的計價依據執行。
(四)材料(設備)暫估價、確認價均應為除稅單價,結算價格差額只計取稅金,專業工程暫估價應為營改增后的工程造價。
(五)總承包工程合同項下的專業分包工程、材料(設備)按照總承包工程合同的計價規則執行;專業承包工程合同項下材料(設備)按照專業包工程合同的計價規則執行。
(六)定額基期的材料價格調整,按以下公式計算:
材料不含稅定額單價=材料含稅定額單價÷1.02÷(1+稅率或征收率)+材料含稅定額單價÷1.02×2%×(30%÷1.17+70%)
(七)綜合定額中各類材料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取定:
1.水、砂、石、土、商品混凝土(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及以自己采掘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按征收率3%取定;
2.煤炭、農膜、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按稅率13%取定;
3.其他材料按稅率17%取定;
4.其他材料費(或零星材料費)、小型機具使用費(或其他機具使用費)以金額“元”表示的,應以適用增值稅率扣減其進項稅額,以百分比“%”表示的,其他材料費(或零星材料費)按96.6%取定、小型機具使用費(或其他機具使用費)按94.7%取定。
(八)定額基期的機械價格調整,按以下公式計算:
機械臺班不含稅單價=(臺班折舊費+臺班大修費)÷1.17+臺班經常修理費×(70%÷1.17+30%)+臺班安拆費及場外運費×(60%÷1.11+40%)+臺班人工費+臺班燃料動力費÷(1.17或1.03)+臺班車船稅費+其他機械費
(九)2011年海南建設工程計價定額《施工機械臺班單價》中機械臺班單價各項目費用組成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取定:
1.折舊費按稅率17%取定;
2.臺班大修理費按接受修理修配勞務稅率17%取定;
3.經常修理費的70%按修理修配勞務稅率17%取定;
4.安拆費及場外運輸費的60%按交通運輸業稅率11%取定;
5.臺班人工費不計算進項稅額;
6.燃料動力費中水費進項稅額按征收率3%計算;
7.其余燃料動力費進項稅額按稅率17%計算;
8.其他機械費以金額“元”表示的,應以適用增值稅率扣減其進項稅額,以百分比“%”表示的,按94.7%取定。
(十)2011年海南建設工程計價定額《施工機械臺班單價》中單獨計算的費用增值稅下調整辦法:
1.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基礎費用:人工費不調整,材料費按以上材料定額單價調整辦法調整,機械費按調整后機械臺班不含稅單價計取。
2.安裝、拆卸費用:人工費不調整,材料費按以上材料定額單價調整辦法調整,機械費按調整后機械臺班不含稅單價計取。
3.場外運輸費用:人工費不調整,材料費按以上材料定額單價調整辦法調整,機械費按調整后機械臺班不含稅單價計取,架線費不調整,回程費進項稅額按稅率11%調整。
五、本實施意見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4月 日
附件:
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表
1.2008年海南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
序號 | 費用名稱 | 計費基數 | 費率(%)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
1 | 其中 | 臨時設施費 | 綜合價 | 1.52 |
2 | 安全施工基本費 | 綜合價 | 1.42 | |
4 | 安全施工費(浮動部分) | 綜合價 | 0.71 | |
二 | 夜間施工增加費 | 綜合價 | - | |
三 | 雨季施工增加費 | 綜合價 | - | |
四 | 管理費 | 以定額子目管理費為基數 | 99.08 |
2.2011年海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定額
序號 | 費用名稱 | 計費基數 | 費率(%)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
1 | 其中 | 臨時設施費 | 綜合價 | 2.03 |
2 | 安全施工基本費 | 綜合價 | 2.54 | |
4 | 安全施工費(浮動部分) | 綜合價 | 1.27 | |
二 | 夜間施工增加費 | 綜合價 | 0.14 | |
三 | 雨季施工增加費 | 綜合價 | 0.61 | |
四 | 管理費 | 以定額子目管理費為基數 | 100.69 | |
五 | 第十九章中的人工、機械降效管理費 | 人工費+機械費 | 24.06 | |
六 | 第十九章中的人工、機械降效利潤 | 人工費+機械費 | 8.10 |
3.2011年海南省市政工程定額
序號 | 費用名稱 | 計費基數 | 費率(%)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
1 | 其中 | 臨時設施費 | 綜合價 | 2.01 |
2 | 安全施工基本費 | 綜合價 | 1.51 | |
4 | 安全施工費(浮動部分) | 綜合價 | 0.76 | |
二 | 夜間施工增加費(道路、橋涵) | 綜合價 | 0.14 | |
夜間施工增加費(給排水、燃氣、路燈) | 人工費 | 0.89 | ||
三 | 雨季施工增加費(道路、橋梁) | 綜合價 | 0.67 | |
雨季施工增加費(給排水、燃氣、路燈) | 人工費 | 2.39 | ||
四 | 管理費(道路、橋涵) | 以定額子目管理費為基數 | 99.47 | |
管理費(給排水、燃氣、路燈) |
4.2013年海南省園林綠化與仿古建筑工程綜合定額
序號 | 費用名稱 | 計費基數 | 費率(%)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
1 | 其中 | 臨時設施費 | 綜合價 | 1.02 |
2 | 安全施工基本費 | 綜合價 | 1.22 | |
4 | 安全施工費(浮動部分) | 綜合價 | 0.61 | |
二 | 夜間施工增加費 | 人工費 | 0.19 | |
三 | 雨季施工增加費 | 人工費 | 0.51 | |
四 | 管理費 | 以定額子目管理費為基數 | 99.98 |
5.2013年海南省黨政機關辦公房維修定額(土建工程部分)
2015年海南省房屋修繕與抗震加固綜合定額(建筑工程部分)
序號 | 費用名稱 | 計費基數 | 費率(%)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
1 | 其中 | 臨時設施費 | 綜合價 | 1.00 |
2 | 安全施工基本費 | 綜合價 | 1.51 | |
4 | 安全施工費(浮動部分) | 綜合價 | 0.76 | |
二 | 夜間施工增加費 | 綜合價 | 0.14 | |
三 | 雨季施工增加費 | 綜合價 | 0.30 | |
四 | 管理費 | 以定額子目管理費為基數 | 98.57 |
6. 2013年海南省黨政機關辦公房維修定額(安裝工程部分)
序號 | 費用名稱 | 計費基數 | 費率(%)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
1 | 其中 | 臨時設施費 | 人工費 | 8.79 |
2 | 安全施工基本費 | 人工費 | 4.19 | |
4 | 安全施工費(浮動部分) | 人工費 | 2.10 | |
二 | 夜間施工增加費 | 人工費 | 0.89 | |
三 | 雨季施工增加費 | 人工費 | 1.49 | |
四 | 管理費 | 以定額子目管理費為基數 | 98.57 |
7.2013年海南省市政路燈養護維修定額
2014年海南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定額
序號 | 費用名稱 | 計費基數 | 費率(%)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
1 | 其中 | 臨時設施費 | 綜合價 | 1.95 |
2 | 安全施工基本費 | 綜合價 | 1.46 | |
4 | 安全施工費(浮動部分) | 綜合價 | 0.76 | |
二 | 夜間施工增加費 | 人工費 | 0.89 | |
三 | 雨季施工增加費 | 人工費 | 2.39 | |
四 | 管理費 | 以定額子目管理費為基數 | 98.83 |
8.2008年海南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
2011年海南省太陽能熱水系統工程定額
2015年海南省房屋修繕與抗震加固綜合定額(安裝工程部分)
序號 | 費用名稱 | 計費基數 | 費率(%) | |
一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
1 | 其中 | 臨時設施費 | 人工費 | 17.56 |
2 | 安全施工基本費 | 人工費 | 5.12 | |
4 | 安全施工費(浮動部分) | 人工費 | 2.56 | |
二 | 夜間施工增加費 | 人工費 | 0.76 | |
三 | 雨季施工增加費 | 人工費 | 3.06 | |
四 | 管理費 | 以定額子目管理費為基數 | 100.84 |
9.安裝工程綜合定額系統調整費
序號 | 項目名稱 | 費率 |
一 | 空調水系統調整費 | 按空調水人工費的8.91%計算,其中人工費占28.06% |
二 | 通風空調系統調整費 | 按空調系統人工費的11.58%計算,其中人工費占28.07% |
10.安裝工程腳手架搭拆費 |
序號 | 項目名稱 | 定額章節及費率 |
一 | 第一冊 機械設備安裝工程 | 第一章 “起重設備安裝”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的7.24%計算,費用中其中人工費占38.67%。 |
二 | 第二冊 電氣設備安裝工程 | 第一至十一章 電氣設備安裝工程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3.56%計算(10KV以下架空線路和單獨承擔埋地或溝槽敷設線纜工程除外),費用中人工占28.09%。 |
三 | 第五冊 靜置設備與工藝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 | 第一至四章 靜置設備與工藝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8.91%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6%。 |
四 | 第六冊 工業管道工程 | 第一至八章 工業管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6.24%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4%。 |
五 | 第七冊 消防安裝工程 | 第一至六章 消防安裝工程,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4.4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3%。 |
六 | 第八冊 給排水、燃氣安裝工程 | 第一至七章 給排水、燃氣工程,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4.46%計算(單獨承擔埋地管道工程除外),費用中人工占28.03%。 |
七 | 第九冊 通風、空調工程 | 第一至九章 自動化控制儀表安裝工程,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2.67%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3%。 |
八 | 第十冊 自動化控制儀表安裝工程 | 第一至九章 自動化控制儀表安裝工程,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3.5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9%。 |
九 | 第十一冊 刷油、防腐蝕、絕熱工程 | 第一至七章 刷油、防腐蝕、絕熱工程,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10.69%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6%。 |
十 | 第十三冊 建筑智能化系統設備安裝工程 | 第一至七章 建筑智能化系統設備安裝工程,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3.5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9%。 |
十一 | 2011年海南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太陽能熱水系統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營改增計算 | 第一部分第1至36節 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3.5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9%。 |
十二 | 2013年海南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定額(安裝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營改增計算 | 1.電氣設備安裝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3.5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5%×4%÷3.56)=28.09% 2.給排水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4.4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5%×4%÷4.46)=28.09% 3.建筑智能化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3.5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5%×4%÷3.56)=28.03% 4.通風、空調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2.67%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5%×3%÷2.67)=28.09% |
十三 | 2015年海南省房屋修繕與抗震加固綜合定額(安裝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營改增計算 | 1.電氣設備安裝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3.5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9%。 2.給排水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4.4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3%。 3.建筑智能化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3.56%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3%。 4.通風、空調工程 腳手架搭拆費按人工費2.67%計算,費用中人工占28.09%。 |
11.安裝工程安裝與生產同時進行增加費計算
項目名稱 | 定額及費率 |
安裝與生產同時進行增加費 | 按人工費9.71%計算,費用中人工占安裝與生產同時進行增加費82.39%。 |
12.在有害身體健康的環境中進行施工增加費計算
項目名稱 | 定額及費率 |
在有害身體健康的環境中進行施工增加費 | 按人工費9.71%計算,費用中人工占安裝與生產同時進行增加費82.39% |
13.地下室(洞庫)施工增加費計算
項目名稱 | 定額及費率 |
在地下室內(含地下車庫)、暗室內、凈高小于1.6m樓層、斷面小于4m2且大于2m2隧道或洞內中進行施工增加費 | 建筑工程:按人工費38.84%計算,費用中人工占82.39%。 安裝工程:按人工費29.13%計算,費用中人工占82.39%。 |
14.建筑物超高增加費
高度在6層或20m以上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安裝工程建筑物超高增加費按我省定額現行規定計,其中材料費占35%,增值稅率按17%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