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公安部發布公告,詳細公布了公民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規定要求,進一步簡化有關申請材料。其中規定,今后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有關信息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絡查詢。
消息稱,此次公安部全面梳理并詳細公布了公民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所需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服務要求等事項。同時,積極順應人民群眾關切,進一步簡化了有關申請材料。
由之前的身份證+戶口簿+一堆復印件,簡化成現在的只帶著身份證就可以辦理護照。
首先,改變以往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需同時交驗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做法,今后公民申辦因私出入境證件不再需要提交戶口簿,有關信息由公安機關通過內部網絡查詢;
其次,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的復印件,切實減少申請人的辦證成本,有關材料由公安機關自行采集;
再次,申請赴臺出入境證件時,申請團隊旅游簽注不再需要提交組團社發票,申請應邀、商務、乘務、學習簽注的事由材料僅需提交臺辦出具的批準函件。
此外,還一并公布了公安部以及31個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服務監督電話,廣大群眾在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時,如發現與公告事項不一致等情況,可隨時撥打電話進行投訴反映,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將處理情況反饋給投訴人。
公安部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嚴格按照公布事項,受理、審批、簽發出入境證件,不得擅自增加申請材料;嚴格執行一次告知、首問負責等工作制度,積極推行網上預約、快遞送證等服務,為群眾提供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出入境行政服務。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繼續創新理念、完善機制,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對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出入境服務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能力。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要求,便利公民辦理出入境證件,現將全國實行按需申領出入境證件地區的公民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服務要求,以及公安部和各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服務監督電話公布如下:
一、申請普通護照所需材料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
(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二、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所需材料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
(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三、申請往來臺灣通行證所需材料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
(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四、申請赴港澳地區簽注所需材料
(一)參加旅游團赴香港或者澳門旅游的,申請“團隊旅游”簽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港澳通行證
(二)開放赴港澳個人旅游城市的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門旅游,申請“個人旅游”簽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港澳通行證
(三)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孫子女的,申請“探親”簽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往來港澳通行證
3、能證明相應親屬關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公安派出所證明、親屬關系公證書。
4、親屬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提交親屬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親屬的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親屬在境外無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