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中心發布《關于統一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201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85038元,月平均工資為7086元。本市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中,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即為7086元,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21258元)確定。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統計局本月初發布的《關于公布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2017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85038元,月平均工資為7086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本市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也將隨之調整。調整后,本市各項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最高為21258元,最低為2834元。對于月均收入超過21258元的,繳費基數按21258元計算;低于2834元的,繳費基數按2834元計算;而對于月均收入在2834至21258元之間的,以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繳費基數。
按照本次調整,對于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60%、40%等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也將相應調整為4960元、4252元、2834元。受此影響,本市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中,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即為7086元,而上次這一標準為6463元,提高了623元。
據了解,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7086元)的300%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對于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須繳納的三險最低月繳費948.01元,較之去年需多繳83.31元;最高月繳費1849.43元,較之去年需多繳162.59元。以上繳費基數自7月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