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扶持大學生創業政策:云南大學生創業政策介紹
創業培訓:自今年起,將普通院校畢業前2年的學生納入培訓對象范圍,計劃對15000名高校畢業進行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無償資助:對畢業學年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經營實體,經過項目評審后,每年評選100個創業實體項目給予3萬到5萬的無償資助。
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享受包括工商、稅收政策優惠,貼息或免息的10萬元以內小額貸款或小額擔保貸款。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培訓補貼4項優惠政策。另外,全省每年將評選1000個優秀創業實體,給予2年期30萬元以內的貸款扶持。
創業示范園入駐:全省每年投入10000萬建設以大學生為重點的青年創業示范園并歡迎高校畢業生創業實體入駐。如果高校畢業生創業后未入駐孵化園,一次性給予5000元場租補貼。創業人員可租賃賓館、酒店和商場等作為經營場所。
創辦小微企業: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符合規定的新辦小微企業經工商部門備案后允許試營業1年。
創辦網店:畢業學年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如果開辦網店,除了納入自主創業扶持范圍以外,持續經營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較多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在貸款方面,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以申請貼息小額貸款10萬元以內。
云南省扶持大學生創業政策:云南省大學生自主創業資金扶持政策
大學生自主創業扶持資金文件依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創業促進就業的若干意見》(云政發〔2009〕1號)、《云南省鼓勵創業貸免扶補實施辦法的細則(暫行)》。對象條件:有創業能力的大學畢業生、農民工、復轉軍人、留學回國人員等自主創業人員。就業經辦機構、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個私協會是創業“貸免扶補”的承辦單位。方法:申請創業的人員憑身份證和創業計劃書,向縣級(含)以上的具體承辦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創業的人員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具體承辦單位。創業人員可向具體承辦單位提出創業小額貸款申請。創業小額貸款每人不超過10萬元。渠道:創業人員向具體承辦單位提出創業小額貸款申請,經具體承辦單位推薦初審后,由創業人員向經辦農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填寫《云南省創業小額貸款申請審批表》,并按要求提交相關貸款資料。具體承辦單位會同農村信用社組織對創業人員的誠信度和創業項目的真實性進行考察,對創業計劃,創業項目的市場風險、技術風險、管理風險、財務風險等方面進行評估,提出項目實施和貸款審核意見,經縣級就業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進行擔保和貼息審查。農村信用社與創業人員簽訂借款合同后在3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