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市環保部門透露,根據《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和《山東省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棗莊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符合條件的黃標車提前淘汰,可以享受補貼政策。
方案所稱黃標車,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經環保檢驗合格,但低于國家第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低于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不包括三輪汽車、摩托車、低速貨車。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黃標車,提前淘汰不享受補貼政策:在12月31日前各級財政供養單位淘汰的黃標車;強制報廢日期在12月31日前的;已享受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
補貼政策分四個時段按不同標準實施: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根據淘汰黃標車的車型和使用年限,分四個時段給予差別化補貼:第一時段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第二時段為1月1日?6月30日,第三時段為7月1日?12月31日,第四時段為1月1日?12月31日。補貼標準執行的時段,以《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中交車時間為準。
各區(市)設立淘汰黃標車補貼申請辦理聯合服務窗口,按照工作職責和流程,環保、公安、商務、財政部門依次審核相關材料,為車輛所有人辦理補貼資金申報、申領手續。各區(市)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實施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環保、公安、商務、財政等部門設立聯合服務窗口。聯合服務窗口按便民原則設立,可優先考慮將聯合服務窗口設在汽車拆解廠或交警車輛管理所。加強窗口工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